李少民因間諜罪名被判刑,兩週前才被大陸驅逐出境,他再度否認爲臺灣從事間諜工作。
他說,一九九一年與一九九二年資助他從事學術研究的臺灣學術研究機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並非如中國國家安全部所說爲一「間諜機構」。
李少民告訴南華早報說,「這個機構資助跟中國以及臺灣有關的研究。即使今天,它跟中國之間仍然有學術交流計劃存在。」他沒有透露,臺灣這個機構究竟給他多少錢。
現年四十五歲的李少民七月十四日在北京被判間諜罪,上週才回到香港。
他說,今年二月二十五日他從香港前往大陸找朋友,在深圳被中國國家安全部三名便衣人員逮捕。
李少民說,次日他就被帶往北京,關在一棟兩層樓屋子的臥室裏面兩個多月,他說:「由於太孤獨,我只好自言自語。」
不過,北京當局允許他每個月跟美國官員見面一次。
針對被控爲臺灣蒐集情報一事,李少民說,他只是請大陸學生收集企業資料以及大陸學者對臺灣的看法。
他說,當時他正在進行跟臺灣有關的三項研究計劃,包括比較中國與臺灣的政治與經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