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貪污一分錢,就將我開除黨籍;我若受賄一分錢,就將我槍斃。並可一直槍斃到我的孫子。」——羅鳳羣(原福建省上杭縣女副縣長)。解義:事後查明,羅鳳羣共受賄人民幣20.3萬元。按她當初在生活會上的上述發言,不知該「槍斃」多少次。
「喂,保安嗎?把這個行賄的人給我趕出去!」——劉中山(原四川省交通廳廳長)。解義:劉廳長當場趕走重金行賄者,這件事在交通廳一直傳爲美談。但當檢察機關搜查劉家住宅時,大家才都傻了眼。這座豪宅裏不僅有一輛價值140萬元的「奔馳」,而且財產總額已超過1300萬元。
「反腐倡廉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長期任務,要堅決懲治腐敗現象,嚴厲查處貪污賄賂、弄權瀆職、敲詐勒索、以權謀私等不法行爲。」——肖作新(原安徽省阜陽市市長)。解義:這是肖作新當選市長以後,在答記者問時所作的慷慨陳辭。但就在當天晚上,他卻「笑納」了來祝賀他「榮升」的40多個紅包,近 100萬元。
「現在是蘭鋼的困難時期,組織上讓我來是和大家同甘共苦的,不是來享受的。爲此我約法三章:第一,不用蘭鋼的錢爲自己買小汽車;第二,不用蘭鋼的錢爲自己買房子;第三,不亂花蘭鋼的一分錢!」——張斌昌(原蘭州鋼鐵集團公司總經理)。解義:臺下,自然是一片熱烈的掌聲。張斌昌不僅「說」的好,「做」的也很好,上班騎自行車,吃飯進職工食堂。所以當他貪污受賄幾百萬元的尾巴被揪出來之後,《南方週末》用了這樣一個題目:「一條深藏不露的蛀蟲」。
「好人壞人看面相也能看出來,你們看我的面相,像個壞人麼?」——孟慶平(原湖北省副省長)。解義:我沒有見過孟慶平,但猜想其一定是一副「慈善相」、「憨厚相」、「功臣相」和「廉潔相」。
「實話實說,我沒有做過任何對不起人民的事。」——薛五辰(原河南省滎陽市財政局長)。解義:家有住房9套,面積1300平方米,另有存摺200多個,存款共計800多萬元,還敢奢談沒做對不起人民的事?
「請大家放心,我是經得起調查的。我從來不收別人的錢,並已上交 了9萬多元。我想,最後他們肯定會查出個廉潔奉公的幹部來。」——邢黨嬰(原中共江蘇省邳州市委書記)。解義:判決書上寫着:邢黨嬰先後收受賄賂35起計31.2萬元。當然,他上交的那9萬多元並不包括在內。
「想到廣西還有700萬人沒有脫貧,我這個當主席的是覺也睡不好呀!」——成克傑(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解義:拳拳「赤子」心,殷殷「公僕」情,哪個聽了,能不爲之感動?只是到了後來,人們才知道,成克傑之所以「睡不好覺」,是在想他的情婦,想他的4000多萬元不義之財。
轉自:青年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