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告訴路透社記者,被告律師已向一名法官提出上訴,要求在終審上訴法庭進行審理。
簡說他們同時還請求在上訴期間暫緩對每位學員的1300港幣到3800港幣的罰款。
人權人士說根本就不應該提出這些指控。他們擔心香港會以法輪功爲藉口加速制訂香港基本法所要求制定的反顛覆法。
香港最大的英文日報《南華早報》說,政府對法輪功的處理是有政治動機的,它進一步表明了政府對民權運動變得更加不寬容了。
《南華早報》在星期六的社論裏說:「當判決受到質疑並提起上訴後,需要冷靜的頭腦。」
融合了道家和佛家思想的法輪功創立於1992年。法輪功稱在中國有1億學員,並在50多個國家中吸收了學員。
這16名在香港被判罪的人士包括四名瑞士人,一名新西蘭人和二位從香港移居到美國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