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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又現擊斃案 警察持槍擾亂社會(圖)
【人民報消息】黑龍江慶安警察槍殺徐純合事件引發的民怨尚未平息,西安鐵路公安局發佈消息稱,6月17日,一名維吾爾族男子在西安火車站售票廳「持水泥磚塊衝砸旅客」,被執勤警察開槍打傷後,搶救無效死亡。警方隨後刪除了有關男子身份的細節和現場圖片,就連騰訊網上的1萬8千多條網友評論也被迅速關閉。 有分析人士指出,從警方的反常舉動來看,顯然這不是一起簡單的「反恐」事件。民衆擔憂警察頻繁濫用槍支,將會進一步激發社會矛盾,警察與武器的關係再次成爲輿論焦點。 去年4月以來,江澤民派系掌控的公安部要求一線警察加強槍械訓練,隨後,國內多個省市宣佈,警察將「配槍攜彈」執勤。這些地方政府聲稱,這是爲了防止恐怖襲擊,更好地威懾恐怖份子。並且規定,警察在遇到「危害安全」的突發事件或在特殊情況下,有權直接開槍射擊。 網民們紛紛吐槽:警察有了槍,反而讓我們感到更不安全。 黑龍江網民嚴冬:「恐怖份子?哪有恐怖份子?沒有恐怖份子,就是它們最恐怖,隨便殺人,徐純合案件不就是嘛?誰恐怖啊,就它們恐怖,隨便開槍把維權訪民給殺了。」 黑龍江鶴崗民衆丁亞軍:「國內的警察通常執法都很差,說難聽點就是土匪、流氓,最起碼的人道都沒有。他們會找各種各樣的藉口來鎮壓我們,而且不管他們怎麼傷害無辜,他們都有藉口,反倒更不安全了。」 當時也有專家警告,一旦對警察放開槍支,「亂開槍」的「偶然率」有可能飆升,沒想到,一語成讖。 2014年5月15日,雲南鎮雄男子方九書開貨車堵住鎮政府的門,被當地警方連開9槍擊斃。雖然有上百名目擊羣衆聯名證實方九書無辜,但鎮雄縣人民檢察院認定,警察開槍合法,當地警方甚至還通令表彰了開槍警察。 2014年5月30日,雲南曲靖市羅平縣警察酒醉後與村民發生衝突,開槍打死前去勸架的村民陳學禮,面對洶湧民情,羅平縣公安局的公開結論是:槍支走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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