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
 

制造几十年来最荒唐审判的江系大法官落马(多图)

萧良量




江泽民最信任的最高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奚晓明落马!



现任空军政委、前成都军区政委田修思上将被退役,任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人民报消息】8月29日,新华网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闭幕》为题,刊登了会议的几大要点: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九),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30、31、32、33、3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田修思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经表决免去奚晓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田修思上将为何被退役

田修思,1950年2月生于河南孟州,1968年3月入伍,西安政治学院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上将军衔。

1968年3月,18岁的田修思在新疆军区直属炮兵五十四团当战士,到2015年7月,在军队47年零4个月的上将田修思,从空军党委书记、政委位置上退役。2015年8月,他65岁零5个月时,任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退役和退休不一样,在军队干了一辈子的田修思从空军政委退役当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无论从权力还是业务上来讲,都完全是两码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根据田修思的官方履历,2009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他任成都军区党委书记、政委。这个阶段敏感的是,2012年2月6日。这一天,王立军逃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随后薄熙来派军队近距离包围过去,想闯入美国领事馆,击毙王立军。薄熙来调动的能是哪里的军队?!随后,成都军区高层的人事变动一直被外界格外关注。

2012年3月15日,薄熙来被解除重庆市委书记职务,4月10日被停止政治局委员职务,接受中央纪委调查,9月28日被开除党籍、公职(双开)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月26日,薄熙来的人大代表职务被罢免。同日,最高检察院对薄熙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10月薄熙来被处理的无翻身余地。也就在这个月,成都军区政委、上将田修思调到北京,任空军党委书记、政委两年多,还不到三年,2015年7月被退役。现任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江系大法官奚晓明在这个当口上落马

2015年,4月15日,新华网头版头条新闻《立案登记制5月起全面实行: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5月1日起施行。这个头版头条新闻与最高检、最高法有直接关系。说白了,是给两高每人一张考卷。

据官方内部透露的消息说,冲破江系的重重阻挠,到8月27日为止,超过十万人的对江泽民的控告状(八万份诉状)已经递达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尚有约70%左右的控告状、诉状被拦截。

6月26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会议决定领导干部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现任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在此之前当然知道此次政治局会议的内容,于是提前打招呼,让呼和浩特市人大,必须在26日当天,把正在被追究法律和刑事责任的呼格冤死案一审审判员胡尔查、宫静提拔重用。

呼格案一审审判员胡尔查、宫静于6月26日被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该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7日刊登在《呼和浩特日报》上。

沉默了三个多星期,7月20日那天,呼格吉勒图父母终于发微博揭露了呼市人大的这个丑闻。

呼格母亲尚爱云对记者表示,当年办案人员触犯了法律就应承担应有的责任,「我这不是报私仇,我儿子用生命才换来法律的公正,就要有错必究,否则约束不住办案的人,法律怎么能得到公正的实施?」

张德江这一举动是为了显示自己有能力对抗习近平的指示。而这个举动恰恰显示了他是体制内决策层的恶势力的代表之一,显示了他的嗜好就是以让人民痛苦为乐。

张德江得意忘形才半个月。2015年7月1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当日,奚晓明的名字已在最高法院官网的领导一栏中消失。他在最高法院工作了33年半,担任副院长11年。

奚晓明是十八大后,首名落马的司法系统高官,也是继2007年最高法院前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黄松有之后,1949年以来第2名落马的最高级别司法官员。

8月20日上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由四部门联合召开,这在中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

在这次会议上,奚晓明案成为反面教材,披露他同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被称作是「司法界耻辱」。

奚晓明是江泽民在最高法院的最可靠代理人

奚晓明是江泽民的江苏老乡,1954年6月生于江苏常州,他是江泽民在最高法院的代理人。他的落马给被控告的江泽民打击甚大。

奚晓明是大法官中唯一当过警察的人,1972年1月到1978年3月,他在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局当了6年的警察。文革中给名额当「工农兵大学生」,1982年1月他从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分配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当书记员,直到2015年7月12日,中纪委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二级大法官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中止仕途止,满打满算33年半。

其间,奚晓明在北京大学民法学专业读了四年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送英国伦敦大学学习一年,在中央党校培训部中青班学习10个月。

引人注意的是奚晓明的两段工作经历,一段是1993年7月到2000年8月,在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2000年经济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二庭)任7年副庭长。另一段是2000年8月到2004年6月,奚晓明任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横跨两段工作时间段的是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他是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这是为提拔他做准备的。

但奚晓明的第二段工作经历中有一个最令人困惑,也令人一目了然的职务:「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奚晓明在任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的同时,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挂职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这个职务是在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一年之后任命的。

为什么与上海、与政法委没有任何交集的奚晓明,居然2003年挂职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呢?

这得从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启动国家机器镇压法轮功开始说起,当时各级政法委成了镇压法轮功的主力。

但好景不长,在2002年11月8日召开的十六大上,江必须执行十五届中央政治局的决定,把党政军大权交给胡锦涛。为此,在十六大召开的前半个月,江泽民烧包似的非请求美国时任总统布什邀请其去农场吃烤肉,为的是抬高自己今后在高层的地位。2002年10月22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兴冲冲的抵达美国,脚刚一踏上芝加哥的土地,就被法轮功以「反人类罪」起诉生效。从此以后,江就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这上面。2002年11月,虽然江挟枪杆子赖在军委主席的位子上,但还是有极度的不安全感。


江的姨外甥吴志明贪腐淫乱什么都来。
江的姨外甥吴志明原来是个铁路扳道岔的工人,被江三调两调,调到上海来,在1998年任上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1999年7月镇压法轮功后,吴志明2000年4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一人说了算。

2001年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讨论江泽民交权的问题。2001年10月,吴志明的职务更增加的令人眼花缭乱:上海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上海市总队第一政委。2002年6月加任上海市政法委书记。2002年9月4日,江最后运用三权在握的身份,把吴志明由一级警监晋升为副总警监。

2003年3月两会,江交出国家主席职务后,与上海、与政法委没有任何交集的最高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奚晓明2003年8月挂职任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

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在江的地盘里挂上这个职务,在江的家里人手下当副手,证明奚晓明不折不扣是江绝对信任的人。

为什么让奚晓明2003年8月挂职任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江下台后,担心姨外甥吴志明的职位可能保不住,所以事先把奚晓明安排挂职当上海政法委副书记,若吴志明下去,那就把奚晓明扶正。

但奚晓明挂职只挂到2004年6月就停止了。2004年6月起,奚晓明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为什么呢?一来当时吴志明没有下台的危险;二来江还得在最高法院抢地盘。

61岁副部级的奚晓明在仕途中的每一个重要关口,都伴随着众多的对他的举报。但是江泽民最喜欢「有病的」,没被举报的还不提拔。奚晓明一路被举报一路被提拔,于是病就越来越重。


奚晓明是江在最高法院的好帮手!
在最高法院的四个民事审判庭中,民一庭管「家长里短」及房地产纠纷,民二庭负责商事审判,因此又俗称「商事庭」,民三庭专事知识产权审判,民四庭负责涉外和海事海商审判。这四个庭里油水最大的是民二庭。

最高法院排名第四的副院长奚晓明分管的是民一庭和民二庭。到了民二庭的案子,除了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之外,涉案金额往往动辄几亿甚至数十亿,直接触及到江氏集团的主要利益,所以由嫡亲来亲自掌控,江才放心。

「几十年来最荒唐的审判」

「治病」总得有个契机,奚晓明就赶上了一个契机,在山西煤矿产权转移案件的审判中翻船。

奚晓明的专业水平非常高,不但在最高法院主管民事审判,而且在被查之前的那两个月里,又多了两个学术头衔:最高法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和最高法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但是,人没有良知善念,专业水平越高越有害。奚晓明就制造出了一个「几十年来最荒唐的审判」,这个案子涉及到山西两大煤商张新明与吕中楼。

情况基本是这样的:山西省金业集团董事长张新明购买金海煤矿时遇到资金短缺,以股权转让等方式向吕中楼持有的山西沁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最后将所拥有的股权(占该煤矿股份62%)都转给沁和。沁和支付4.23亿元。

不久,该煤矿市价飙升至百亿元,沁和花了4亿多元,赚到60多亿,这个投资让老板吕中楼很开心。张新明后悔不迭,竟然耍无赖想把股权要回来。这怎么可能呢?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儿,可以说了不算的。

于是,这无赖决定打官司,以转让价格过低为由发起诉讼,要求废止当年的转让合同。使上钱去,就好办事,山西省高院一审支持了张新明的无理诉求。

此案上诉至最高法院后,张新明的一位上诉代理律师是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飞。律所网站介绍,当事人对他的评价是「聘请了李律师,我们放心」。当然放心,最高法院民二庭庭长奚晓明是律师李飞的吉林大学法律系同学。

有钱大家一起赚!

最高法院民二庭负责审理此案,庭长奚晓明心虚的都没有开庭。但张新明事先就知道自己赢了官司。最高法民二庭于2012年9月作出最终判决:判令沁和归还张新明46%的股权。案号为「(2011)民二终字第76号」。

奚晓明为了推卸责任,声明「76号判决」是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讨论组」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收了黑钱、办完案子就偃旗息鼓了。但江让奚晓明在这个位置上就是为了祸乱司法界的,所以,奚晓明主编的《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2012)公司与金融》一书中将这个「76号判决」丑闻列为「指导案例」。

此案在法律界引起了轩然大波。2013年1月,为此在北京召开了两场研讨会,国内多位著名的民法和民诉法学者到场。

一位与会者说,「这个判决颠覆了十几项法律原则和制度,」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全国性的指导作用,如果下级法院都效仿,「那法律关系就乱了,社会就乱了,社会稳定就不存在了,法治国家就很难实现了。」江系在最高法院的代理人奚晓明就是要达到这个目地。

最后的结局

恶人不受到惩罚是不可能的。

因涉及华润并购案,无良商人张新明已于2014年8月被有关部门控制。

奚晓明在2014年被中纪委约谈,2015年7月12日落马。

奚晓明落马第二天,7月13日,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飞在电话中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我可以负责任的讲,这个事情(奚晓明被查)与我们和这个案子(张新明案)一点儿也没关系。」

8月20日上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由四部门联合召开,这在中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

在这次会议上,奚晓明案成为反面教材,披露他同「违法律师」「司法掮客」「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收受巨额贿赂。被称作是「司法界耻辱」。

被控制起来的张新明是「不法商人」,李飞被点名为「违法律师」,看来他今后恐怕也得在监狱里度过了。

奚晓明呢,看似是一个偶然的贪腐机会落马,实质上他与薄熙来、周永康们落马的真正原因一样,就是薄瓜瓜对江喊话「要死我们一起去死」的那个「我们」中的一员。

现在,习近平把各个领域中的大大小小的嗜血蛆虫摘了下去,并继续往下摘。如此坚持下去,中华民族前面的道路不可能不光明。△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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