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倫說:「朝廷訂了法律,而陛下卻不帶頭執行,大臣法則羣臣效,又怎麼去要求老百姓遵守呢。」

【人民報消息】羅倫是明朝永豐(今江西省永豐縣)人,字彝正,號一峯,憲宗成化初年狀元及第,官任修撰(狀元專就之職)。 羅倫從小家境貧窮,以撿柴放羊維生,愛好讀書,每次出門都挾帶書本,一路讀誦不停。後來當了秀才,便立志要學聖賢,知縣官張瑄憐憫他的處境,賙濟他粟米,可是羅倫婉辭不肯接受。父母去世時,居喪三年期間,哀傷守孝,粗衣劣食,過了喪期才吃鹽奶酪。 憲宗成化二年,羅倫赴京會考進士,來到蘇州時,夢見范文正公對他說:「你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樓中的善行感動上天,明年狀元當屬於你了……」羅倫醒來回憶從前,曾在某樓中,有一女子前來挑引調戲,羅倫以嚴正的態度予以拒絕。 羅倫又再前行,途中隨行僕人經過一家門前,拾到一隻金手鐲,又行走五天路程後,羅倫憂慮路費不夠,僕人才告訴羅倫拾到金鐲,羅倫聽了非常生氣,馬上要返回原地送還失主。僕人說:「這樣往返,會延誤考期……」 羅倫說:「這金鐲必定是人家婢女或僕人不小心失落,如果被他主人逼問拷打致死,是誰的罪過呢?我寧願不參加會試也不能使人因而致死。」 於是主僕兩人風塵僕僕返回原地,果然是某家婢女因潑棄洗面水時,不小心遺失在地,主母懷疑婢女私藏起來,因而挨受鞭笞流血,婢女深受委屈,幾次想要尋死,主母丈夫又懷疑其妻私下送人,追根究底,痛加責罵,其妻被冤枉,氣忿不平,要上吊自盡,幸而羅倫趕到,送還金鐲,才保全兩條人命。 羅倫事後再趕回京都會試,殿試策問時,羅倫率直針對時弊對答,一時名望大震京都,果然被選拔爲第一名狀元,做了翰林修撰。 羅倫爲人嚴以律己,凡道義所在必定毅然去作,他不畏權貴,敢於直言,鐵骨錚錚,一身正氣。就連皇帝說了錯話,做了錯事也逃不過他的諍諫。成化二年,憲宗皇帝要詔復內閣大學士李賢爲官。而當時李賢父亡正奔喪,按規定必須守孝三年。滿朝官員竟沒有一個提出異議,而唯有隻當了三個月官的羅倫勸諫,皇帝不允,羅倫又上《扶植綱常疏》彈劾李賢,惹得皇帝龍顏大怒。 「亂臣賊子,當官不到三天,竟敢違旨,該當死罪。」傳旨要殺羅倫的頭。 羅倫說:「陛下,你讓我把話說完再殺頭吧。」皇帝無奈,只好讓羅倫把話說完。 羅倫接着道:「朝廷訂了法律,而陛下卻不帶頭執行,大臣法則羣臣效,又怎麼去要求老百姓遵守呢。」他還歷陳古今興衰之是非,反覆數千言。 皇帝覺得他言詞懇切,迫於情理只好赦了他的死罪,被貶爲福建泉州市舶司副提舉。羅倫也胸懷坦蕩,浩然而往。 羅倫對富貴名利很淡泊,後來引病回鄉不再出仕。居住鄉里訂立鄉約,鄉民相率遵守,不敢毀犯,於是風俗由此淳厚。羅倫平日居家,穿粗布衣裳,吃粗劣食物,有人送他衣服,他看見路上有貧困人家,便解下衣服轉送給人。 羅倫後來在金牛山,人跡少到幽靜之地建築房屋,居住在此著作書籍,四方學者聞風前來追隨他求學的甚多,去世後賜諡號爲「文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