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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抓捕案 邓洪成被判12年徒刑(图)




深圳维权公民邓洪成。

【人民报消息】2016年深圳公民11.15大抓捕案拖延3年多后,于2020年1月13日上午做出判决,邓洪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12年,王建华被定相同罪名获刑5年,其他人员也分别获不等刑期。

数据显示,邓洪成,湖南省岳阳市人,网名「成主民」,微博名「湘人血性」,自由职业者,深圳同城聚会公民,民主宪政追求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据维权网报导,2016年11月14日,因邓洪成与肖兵、王威、李南海等多人在深圳市五和餐厅聚餐,席间李南海与肖兵被陌生人拍照(事后得知是国保)。2016年11月15日中午,深圳市警方前往餐厅调查,手拿李南海、肖兵的照片要求工作人员指认。当天午后邓洪成与深圳维权公民肖兵、沈力、李南海、王威被警方扣押,自此失联。其侄子邓剑峰与同城聚餐公民丁岩、董凌鹏、王军及等得知消息之后前往其住处寻找,亦遭失联。

2016年12月6日,邓洪成在江西的家属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查问,警方拒绝透露邓洪成下落及具体情况;后获知,2016年12月15日,其叔侄二人被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侄子邓剑锋后被取保候审释放。

2017年5月12日,邓洪成被深圳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2020年1月13日,被判12年有期徒刑。

王建华,河南省籍人,深圳同城聚会公民,因参加同城聚餐,于2020年1月13日,被深圳市法院一审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1年11月。

此前,同在深圳大抓捕中被捕的马志权(网名沈力)已在2019年11月7日以「颠覆政权罪」首次秘密开庭。据悉,马志权本人身体遭受严重摧残,他的脚更被打断而无法站立。官方为掩盖真相,禁止所有被捕者及其家人自行聘请律师,而整个庭审变成走过场,不到2小时即匆匆结束。马志权除了在狱中遭受酷刑,并被迫解聘自己的律师。

据悉,在深圳被捕的人士遭受比709律师们更残酷的对待,3年来,除少数人获释外,绝大多数被捕人士至今无法会见律师,他们的亲属也无法知道任何与自己亲人有关的信息,一些被捕者的亲属甚至连开庭也无法知晓。迄今为止,外界也不知道至今仍被关押的准确人数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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