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往常一樣,縣公安局法醫曹振範首先趕到現場。曹是一位具有豐富經驗的老法醫,他曾爲該縣偵破兇殺案件提供過數不清的有益證據。他找接觸過張某屍體的村民座談,又對英子的不變口供反覆推敲後,覺得張某被毒死很可疑,便請示領導開棺驗屍。經屍檢、化驗見張某胃有空洞,胃內無毒物留存,所謂用鼠藥毒死,純是虛構。很顯然張某系患急性胃穿孔致死。那麼,英子爲什麼要承認自己殺害公爹呢? 這要從十年前說起。張某雖系深山區山民,文化程度不高,但精明能幹,善於經營山區土特產品,家中有吃有穿有錢花,是周圍幾十裏先富起來的農戶。但美中不足的是獨生兒子戇傻,不能繼承家業,這是張某長期擔憂的心病。但出他意料的是,鄰村英子的父母親找上門來,自願將當時18歲的女兒英子嫁給他的兒子。雖然英子一百個不同意,但胳膊扭不過大腿,父母最終包辦了這樁婚事。婚後,儘管丈夫傻,但由於公爹事事料理得周到,日子過得紅紅火火,又有一雙兒女。然而不遂英子心願的是自己生的孩子固然比他們的父親要能一點,但比別家孩子的智力要差得遠,她爲未來的前景憂愁,尤其公爹突然死亡,使她雪上加霜:家中有傻婆婆,傻丈夫,加上不理想的兒與女,自己這脆弱的肩膀怎能擔起這沉重的包袱?
英子對未來的生活喪失了勇氣,經過再三考慮,她想到了死,想到了坐牢,以爲這是擺脫困境的唯一辦法。於是就主動承認了殺死公爹的「罪惡」。豈料,這一計未能瞞過明察秋毫的法醫,她被宣佈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