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政府,政治再清明,也難以沒有一點民怨,什麼樣的好官,也難免會做幾件錯事。人民對政府和各級官吏的怨憤總得有個泄導的渠道。相傳堯曾在大路交衢設誹謗之木(後演化成華表),供民泄怨;古代曾設有鄉校,百姓可在那裏聚會,議論執政之善否。當然在現代文明的今天,我們有報紙,有電臺,有其他各種媒體,但在我國那是黨的喉舌,是輿論導向,我們可不主張新聞自由,百姓們豈可隨便發表言論?各級政府都設有信訪機構,但往往有名無實,行同虛設。告狀信轉回本部門處理,來上訪,對不起,問題回地方解決。信訪辦不同於古代的按察院,是同級政府中最沒權力的機構。如果許多人一起到黨政機關去反映情況或提某種要求,那叫聚衆鬧事,破壞安定團結,所在單位的頭頭要受批評和處分,帶頭的人搞不好還會以破壞治安罪給抓起來。我們國家《憲法》中雖也規定有遊行示威的自由,那得政府批准,讓你遊行才能遊行,讓你示威才能示威。
百姓對政府有怨氣如何發泄?受官吏們欺壓狀告無門時如何求得公衆輿論的支持?我覺得如今情況下,大字報倒不失爲一個好渠道。大字報人人會寫,人人能寫,不必管字體的好壞,也不必講究文章作法,話說得明白就行。不管問題是否能夠解決,至少發發怨氣,求得心理平衡。當然文革中大字報也傷害了很多無辜的人,但主要矛頭還是指向各級權力機構和握有實權的人;大字報當然也有虛妄不實之詞(今天可以定其爲誣陷罪),但揭露的多數問題還是比較真實的。誰最怕大字報?當然不是普通百姓,鄰居吵架,沒有誰會寫一張大字報去泄泄私憤,同事間鬧矛盾,也沒有誰會寫一張大字報去打擊打擊對方。怕大字報的當然是貪官污吏。
我這裏並不是想爲文革翻案(大字報文革前就早已有之),文革的是非功罪自有歷史來評斷。我只是想探討一下大字報做爲一種泄導工具,百姓的一種民主權力,今天是否還有可用之處。如果百姓們今天仍有寫大字報的權力,貪官污吏們是否仍然能那樣肆行無忌?隨時得提防有人將其惡行公之於衆,至少也應該有所收斂吧!(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