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港臺記者是享受介於外國記者和大陸記者兩者之間的「待遇」,大多數情況下他們還是比較受到「禮遇」的,對於他們的「擦邊球」北京大多是眼開眼閉,對於其中不受歡迎的對象大多是採取不發給回鄉證或採訪證(在港臺媒體中做大陸採訪的記者如果無法獲得採訪證便形同下崗),個別的甚至會炮製一些「竊取國家機密」之類的間諜案件,把他們關幾天後驅逐出境。像席楊的案子可能算是例外的。港臺記者本來待遇原本與外國記者是差不多的,但是因爲九七香港主權轉移,北京當局常常情不自禁的會把香港當作自己的權威「領地」,喜歡把對國內新聞界實行的做法移到香港記者身上來用,即便是有些媒體老闆爲了自身的經濟利益明顯的開始「自律」──每一次在香港開新聞自由倒車的時候都激起強烈的社會反彈,北京當權者都能置若罔聞、視若無睹;另外,因爲北京爲了凸顯對臺灣主權的控制,也有意無意的要將對臺灣新聞從業者的控制納入自己的軌道,如把臺灣新聞記者逐出聯合國就是一例;只是現在臺灣還沒有完全落入北京的囊中──還繼續是中南海的統戰對象,所以其待遇似乎要略高於香港同行。
江澤民怒斥香港女記者,揭示了所有在中國大陸從事新聞採訪的記者的等級。第一等級的是外國記者:高鼻子藍眼睛黃頭髮的記者要算是最高等;其次是外國記者中的其他膚色人種。非常值得一提的是,表面上十分強調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的北京當局者,恰恰對有華裔血統的外國記者採取特別的歧視政策,一般這些記者要得到採訪和常駐的簽證是非常非常困難的,一個沒有講出來的理由是:與中國人同樣的膚色講同樣的話到大陸採訪或常駐,令有關方面在監控管理上帶來難以與民衆區分的困難。
第二等級的記者是臺灣香港的記者,他們通常是沒有華萊士那樣面對面採訪江澤民的機會的。中國大陸的記者只能排在第三等級,他們連香港女記者張寶華那樣的發問機會都沒有。(摘自世界日報,張偉國 加州柏克萊加大訪問學者)(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