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銷贓犯罪的黃梅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主任李某、劉佐鄉派出所所長劉某等4人被立案查處。
據檢察機關調查,今年5月初,黃梅縣城關派出所偵破一起團伙盜車案,團伙犯罪嫌疑人李某、於某及銷贓犯罪嫌疑人舒某等人均被刑事拘留,然而參與銷贓的劉佐鄉派出所所長劉某等人不僅逍遙法外,反而成了偵破團伙盜車案的「有功之臣」。
接到羣衆舉報後,黃梅縣檢察機關迅速進行了受案初查,1999年9月,劉佐鄉派出所通過舒某以1.2萬元的價格從盜竊犯罪嫌疑人殷某手中買下了一輛從武漢盜來的桑塔納。
同年11月,黃梅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民警左某、章某受該中心主任李某指派找到舒某牽線,後由該中心出資2.2萬元買下了盜竊團伙盜來的一輛2000型豪華桑塔納。
5月25日,黃梅縣檢察院依法向該縣公安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進行法律監督。
9月上旬,湖北省公安廳、黃岡市公安局派人到黃梅縣檢察院調查並複覈了初查案卷。因盜車案發生在武漢,李某、劉某等4人隨即被武漢洪山公安分局取保候審。 (中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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