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賴昌星的難民申請,在溫哥華時間28日早上九點開庭,開庭之前,移民局的難民代表律師要求閉門聆訊,但遭到賴昌星的律師反對。賴的律師表示傳媒已經廣泛報道他被捕的消息,就算公開聆訊,也不會影響他的人身安全。
法庭商討在十分鐘之後決定讓傳媒旁聽。移民部律師首先作供,否認賴昌星及其妻子的難民資格,因爲賴在中國所犯罪行與政治無關,應受法律制裁;若法院批准他們的難民資格,賴則有可能再次逃亡到其它地方。
據賴昌星的律師透露,賴昌星在九九年八月份得到香港入境處的官員祕告北京追捕他的消息,於是帶同妻子及三名子女持香港特區的護照飛往加拿大,並於今年六月在溫哥華申請難民資格,七月底遭否決。移民部原打算在九月中把他遞解出境。
賴的律師又表示,賴昌星經常出入賭場;賴於11月23日被加拿大皇家騎警拘捕,就是在一家賭場的酒店門外,而他妻子則在卑詩省被捕;他們在當地有一幢價值一百三十萬加幣的房產。
據加拿大的一份英文報章透露中加兩國政府有祕密協議,中國政府以接收一批非法入境加拿大的中國船民來換取遣返賴昌星。但中國大使表示,暫時不會評論上述的報道。
移民局的聆訊上午結束,下午由賴昌星的律師作供。
轉自 大紀元
(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