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貪官」到「貪兵」
如果按照國際標準,也許今天的中國已是世界上少有的腐敗最廣泛、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按照國際反腐敗組織的說法,腐敗是指濫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掌握公共權力的人,其身份本來都是政府公務員或爲社會服務的公營機構僱員,他們在本單位得到的所有收入,應該都來自財政預算或公營機構主管部門,而不應直接來自他們的服務對象。正常情況下,政府或公營機構有義務監控其僱員的行爲,其獎懲手段之一就是提高或減少這些僱員的薪資。凡是掌握某些公共權力的人藉此權力向用戶收取費用,不繳入國庫,而是個人佔有,或留歸本單位佔有然後在單位內由職工集體分配,都屬於腐敗行爲。如果政府或公營機構的主管部門放手讓這些僱員自行向用戶收費而自肥,事實上是在鼓勵腐敗。
中國的公共權力基本上都壟斷在政府機關或公營的公共服務單位手中,握有公共權力的人數以千萬計。中國政府機構的權力之多之大,是世界上少有的。政府的各部門,上到中央各部,下到一個基層的鄉政府、甚至村委會,都全方位地插手管理、控制着老百姓的日常事務,很少有什麼事情是不經過任何一級政府代表機構審批就能讓個人自行辦理的。同時,在中國,媒體、教育、醫療、水電等公用服務事業,都不允許私人自行經辦,老百姓需這些服務,就只能與這些公營機構打交道。
這樣,在這些政府機構或公營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因爲本單位天然具有的壟斷性公共權力,都有公共權力行使者的身份。只要他們運用這樣的身份爲個人謀取特殊利益,就自然地擁有了腐敗的機會。所以,不光是當官的(哪怕是個「九品」以外的芝麻綠豆「官」,如村委會主任),也明顯有權力可以撈錢,許多國有或公營單位的普通職工,並不是什麼「官」,因單位的特性也都有機會撈錢,更不要說一個普通的醫生或採購員了。正因爲如此,國內報紙上才提出,目前中國的腐敗不僅涉及到貪官,也涉及到「貪兵」。所以,說中國的腐敗比其他國家更廣泛,是因爲這種堅持公有制爲主體的制度創造出了廣泛的腐敗之機,而在經濟市場化的變革中,這種潛在的機會終於轉化成了現實,並且日益制度化、甚至部分地合法化了。
改革以來,農民開始有機會靠勤勞努力掙錢了,但是,「致富光榮」的口號從農村進了城就變味了。城市裏數千萬沾公共權力的人,不費力就學會了如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用自己掌握的那點公共權力撈錢。法官律師索賄,醫生收紅包,採購員拿回扣,交通警察開單罰款揣兜裏,記者靠有償新聞發橫財,真是「八仙過海,各顯其能」。他們所仰仗的,無非是自己手裏控制的那一點公共權力。
當然,最方便的自然是現任的各級官員。官方總是說,腐敗的只是一小撮,其實,中國的真相是,不腐敗的幹部才是極少數。說一個實例,三年前在江蘇省政府,一位局長私下告訴作者,如果按照當時貪污三千元就要法辦量刑的標準(據說現在內部掌握的標準又提高了,成了萬元以下不量刑了),江蘇省政府所有的處以上幹部中,每兩人中隨便拉一個去槍斃,多半都不冤枉、全夠條件,如果全部處以上幹部都拉去槍斃,大概也只有百分之十左右的人罪不當誅,不是不腐敗,而是貪污的數量不到槍斃的程度。不過,只要腐敗的官員們能守着「吐出一半、上送三級」的官場「規矩」,就基本上平安無事。倒是那些「小氣鬼」和「清官」,遇到打擊腐敗的風頭來時,反而最危險。「小氣鬼」是因爲捨不得花錢買平安,有人舉報時,上面沒人出力硬保。「清官」則是自己太乾淨,弄得下面的官不敢放手撈,斷了下面人的「財路」,犯了官場大「忌」,才遭到人暗算。蘇州市一個姓華的副市長,本人清廉,當了幾年副市長,母親還是鄉下戶口,沒有公費醫療,因爲母親住院花了一萬多元醫療費,這個副市長沒錢付,請一家鄉鎮企業代付,被人逮住龔了案,結果丟了官、判了三年刑。
權力的含金量
其實,要在中國查一下官員們的腐敗到底有多嚴重,是件極簡單的事。只要把銀行裏的匿名存款制度改成實名存款制,讓所有的存款人憑身份證到銀行重新登記其真實姓名和身份,再讓銀行把科長以上幹部的存款名單交到反貪局,就真相大白了。不過,就這麼個簡單的措施,國內幾年前就有學者在報上呼籲,卻遲遲無法實行。道理也再簡單不過:有幾個官員會願意這麼做?要找幾條「暫時不具備條件這樣做」的「技術性」理由,那還不是易如反掌?所以,實名存款制至今還是「乾打雷、不下雨」。
到世界各國找腐敗的案例,大概很少能找到記者腐敗的例子,記者採訪報道新聞,本來是直接沾不到錢的,如果是報道社會新聞(如事故、刑案、民衆活動)等,更不可能拿新聞報道權來換錢。但是,中國的許多大報和電視臺記者,卻利用黨壟斷新聞媒體、專事歌功頌德的機會,大發其財。《人民日報》是堂堂中央第一大報,地位高、影響力大,於是《人民日報》記者手中的那點公共權力的含金量也最高,想上報露露臉的地方官員和廠長經理花錢買「新聞」報道,早已不是新聞了。只要到《人民日報》宿舍區去看一下,就會看到成排地停在院子裏的記者們的私人轎車,不少月薪千把元的記者,幾年前就擁有了價值幾十萬元的轎車。《人民日報》的領導人天天看着這些車子,當然知道記者們的錢從何來,不過,至今也沒聽說有哪個記者因此而被法辦的。看來,領導人們實際上是暗中承認了,腐敗致富也算「致富光榮」的一種吧。
公費消費也是中國的腐敗的另一個特點。在中西部地區,很多縣市「吃皇糧」的人數比創稅人還多,形成了典型的「九羊十牧」現象。而在「吃皇糧」的人當中,黨政機關人員膨脹得最快,奢靡消費也最兇,全國的幹部們不僅每年要消耗上千億元的吃喝接待費,而且還養公車私開,公費入舞廳、進賭場。雖然全國經濟一片蕭條,但餐廳、舞廳仍然一派繁榮、「風景這邊獨好」。現在北京的滿街汽車當中,有相當大的數量都是公車私開,一輛車的車價要五、六十萬,一年從汽油費到養路費、維修費,也要上萬元,全部都報銷。不但目前許多中央機關的處長級幹部,都開着公車上下班;連農村的許多鄉長現在也都住在縣城,每天開着公車在縣城和鄉政府之間上下班。當這些幹部們得意地享受着「現代化」時,老百姓卻恨得牙癢癢地痛罵道:幹部的腐敗,從「嘴上」擴大到「腿上」了。腐敗榨乾了有限的財政經費,很多地方只能靠亂攤派、亂收費來維持腐敗所需的費用。
中國的腐敗也早已從個人行爲發展成集體行爲。在「搞活、創收」的名義下,中國絕大多數的公共服務機構都通過亂收費、亂漲價,來給本單位的小金庫開拓財源。如果這些亂收費、亂漲價得來的錢,全部繳納國庫,就不算腐敗,只能算是憑着壟斷性地位過度收費,屬於國家對公營機構監管不嚴的問題。但是,亂收費、亂漲價所「創」的「收入」,絕大多數最後都變成了本單位職工的獎金、福利,這就是典型的假公濟私。但在中國,政府對這種集體性腐敗睜一眼閉一眼,假裝看不見,頂多時不時地下個文件,要求各單位自我約束一下,別收得太過分;而且,這種集體性腐敗,以被他們自己的職工視爲合情合理的事,很多人看到個人腐敗行爲就義憤填膺,但卻認爲本單位搞的這些集體性腐敗的花樣卻是「改革」的「成果」,怡然自得地享受,還津津樂道地互相攀比。
學校、醫院、電話局等,本是國家投資建設的,它們的收費應當歸入國庫,而其職工的獎金福利應該從國庫另行撥給,如此這些單位的運作才能受到監督。但集體性假公濟私的腐敗,已經悄悄地改變了公共服務機構的性質,把這些本來應該是公營的機構,變成了職工「羣體私營」的機構,由本單位職工集體利用其單位的公共權力謀私。這種集體貪污與個人貪污行爲的唯一不同是,貪污在集體內分配,人人有份,把個人型腐敗演變、擴散成系統型腐敗,造成各行各業都有腐敗,法不責衆的結果。
腐敗會導致社會財富的分配向只佔人口少數的既得利益集團傾斜,貪污得來的黑錢因爲害怕曝光,也很少再光明正大地用去投資,尤其不會用於對國家有益的建設,而是或存在國內銀行或伺機轉移到國外。所以,腐敗盛行的結果,一方面造成嚴重的社會不公和經濟秩序混亂,另一方面也造成經濟蕭條。目前中國雖然銀行裏有近六億存款,政府天天在操心怎樣刺激老百姓的需求,但是老百姓卻沒有強烈的購物慾望。國內報紙一再報導,事實上這六億存款中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集中在百分之十的人手中,普通老百姓戶一般只有一、兩萬存款而已,顯然,占人口百分之八、九十的普通老百姓其實並沒有多少錢可以放手消費,而那些積累了幾十萬、甚至上千萬錢財的人當中,只有一部分是私營業主,還有相當一大部分是利用公共權力通過腐敗致富的人,這一類人早已不需要購買多少新的耐用消費品或住房,他們早已應有盡有了,他們積累的錢財越多,市場上的消費力反而越弱。
「堅持腐敗」必須「堅持黨的領導」
中國政府多年來一直強調要反腐敗,設立了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不管用,又設立了各級政府的反貪局。可是,腐敗現象依然如故。世界各國的經驗表明,在一黨獨治的專制國家,要讓國家領導人動用黨的機器全面消除腐敗,就象要他們拿斧頭砍自己的腳一樣不可能。往往在兩種情形下,專制政權的領導人才有興趣反腐敗:或者是借反腐敗打擊政敵(如江澤民懲治陳希同),或者是通過反腐敗整肅基層,以便堵塞稅收漏洞、減輕財政負擔、強化中央的權力(就象朱容基整頓基層糧站那樣)。
任何國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腐敗現象,但在不同政治制度下,反腐敗的難易是完全不同的。要從政治制度上減少腐敗,首先是要限制政治人物的權力,允許政治舞臺上不同政治力量之間展開競爭,還要讓行政和立法部門相互約束。同時,一個社會必須具有能夠監督政府和政黨的獨立力量,如獨立的媒體、社會團體等,不僅要有新聞自由,而且官員們行爲的信息必須公開,使民衆可以評論觀察。官僚體系的腐敗行爲是很難單純靠官員自律或行政監察杜絕的,只有當來自官僚體系外部的社會壓力,強大到足以使官僚體系難以自我遮掩腐敗的時候,才能迫使政府和政治家們不得不把反腐敗制度化。
很明顯,所有現代國家成功有效的反腐敗制度,都有一個前提,就是政治民主化。在專制國家,遏制腐敗的制度幾乎一項也建立不起來,相反,政府壟斷了從行政到立法、司法的所有政治權力,把一切可能向它挑戰的政治勢力消滅在萌芽狀態,任何對腐敗的抨擊也都會被視爲對政權的挑戰,甚至,專制政權都會藉口「穩定」而管制媒體、限制言論自由、避免司法獨立,以防止腐敗的真相全面暴露。這正是今天中國腐敗氾濫盛行的直接政治原因。
中國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或反貪局都是在黨的領導下,任務是保護黨的利益,所以,當這些機構查處腐敗分子的舉動稍微大一些,可能威脅到黨的利益、聲望時,黨自然就會及時制止。中共當局通過這些機構來反腐敗的動機,並非要從制度上消除腐敗,而是一方面藉着打「老虎」來騙取綱姓「喝彩」,另一方面也希望減少政府財源的滲露。這兩個動機的目的都是着眼於延長一黨專制,並非真想爲國爲民杜絕腐敗。
如果往深裏看,中共領導人其實深知,現在這個政權再也不能單純依靠意識形態維持下去了,他們唯一可以真正依靠的,其實只有那上千萬的黨政幹部,這些人才是政權的柱石。這些幹部早已「不圖黎明肯早起」,多數人投效共產黨就是爲了升官發財;共產黨的虛僞宣傳使它無法公開高薪養官,而這些官員們的胃口也不是一個月給個一、兩千元就能「餵飽」的,那就只有「打開門」,讓他們自己各顯神通去「撈」了。這樣,與其讓上千萬黨政幹部窮則思「變」、琢磨變革,還不如通過讓他們以腐敗致富、把他們牢牢地拴在黨的「戰車」上,使他們一旦離開了黨這個權力機器,就過不上舒服日子。既然如此,反腐敗自然就不能認認真真地幹下去,不然,就是搬起石頭砸黨的腳了。
共產黨的領導人不是不懂得,他們也非常需要民衆的擁護和支持,來保持施政的有效性和統治的穩定。但是,這一代領導人的素質決定了,他們不願意、更不敢通過政治變革來爭取社會的支持,相反,卻選擇了既愚蠢又危險的策略,就是藉助腐敗廣泛化、制度化來維持和穩固統治。目前在位的這一代領導人都是在毛澤東的極權時代摸爬滾打、歷煉出來的技術官僚。共產黨的幹部選肝制度專門淘汰有獨立思想、人格的幹部,結果,能讓老一輩領導人放心、能穩坐高位的「接班人」,其最善長的本事往往都是揣摩上意、見風使舵、仿效老毛玩弄權術、用空話假話糊弄老百姓。他們的文化程度可能比上一代「土八路」高了,都上過大學,離開祕書起草的講稿講話發言時,也不至於結結巴巴、語不成句,甚至還學過一點外文,但是,經過在共產黨內的幾十年「磨鍊」,這些「接班人」往往既缺乏眼光、心胸、想象力和開創力,也缺少基本的現代政治常識,他們不但不懂(其實也不想弄懂)共產黨體制的致命病源,而且對現代民主政治更是一竅不通。這豈是背幾句林肯的「蓋提斯伯格」講演,或宣稱自己知道盧梭寫過《民約論》就能遮掩過去的?
這種危險的策略,相當於用制度化的腐敗來對上千萬的黨政幹部實行政治賄賂。同時,政府放鬆對腐敗的監管,默許各層政府機關和公營機構及幹部亂攤派、亂收費,也是當局經濟上的需要。要養活上千萬的幹部,靠他們維持統治,而國家財政事實上根本供不起,那就只好「給政策」,「把黃鼠狼放養在雞籠裏」,「黃鼠狼」們自己能咬「雞」自飽,他們的「主人」樂得輕鬆,至多假惺惺地對可憐的「雞」們說幾句同情的話或作些廉價的許諾,諸如「我們一定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反腐敗就會危及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之類。
中共用放任腐敗來換取「黨心」的做法,已經表明這個黨的利益和今天中國的國家利益背道而馳了。所謂的「堅持黨的領導」,實際上就是「堅持腐敗」、「堅決保護腐敗」的同意語;所謂「穩定壓倒一切」,其實是「穩定腐敗的既得利益集團的利益是壓倒一切的中心任務」。中國現在的「四個堅持」,其實就是在把對腐敗和腐敗官員們的保護制度化,從而造成了全面的制度性腐敗。這樣的腐敗牢固地植根於中共的現行體制中,受現行體制的保護,又養護、支撐着今日的中共政權。
晚唐詩人曾鄴有一首傳誦千古的絕句:「官倉老鼠大如鬥,見人開倉亦不走,健兒無糧百姓飢,誰遣朝朝入君口?」自古以來,國之大患,莫過於吏治腐敗。而吏治敗壞至極,載水之舟即會覆舟。嗚呼中華,到了二十一世紀,仍然還擺脫不了這個支配了華夏一、兩千年的王朝興衰律。(木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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