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南寧12月14日消息:廣西寧明人黃愛蘭、巫尚澤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日前被寧明縣人民法院依法判刑,黃愛蘭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金3000元,巫尚澤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罰金3000元。

  廣西日報說,黃愛蘭是寧明縣東安鄉東安街人,巫尚澤是寧明縣那堪鄉岜曉村木瓜屯人,今年4月10日,兩人分別在寧明縣城內非法收購國家二級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虎紋蛙,共收購得13袋,共計203.1公斤約1218只。其中黃愛蘭8袋、巫尚澤5袋。兩人僱車運往憑祥銷售時,途中被查獲。

(摘自中華網)(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