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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利用互联网绑架网友敲诈百万
 
2000年12月16日发表
 
【人民报讯】近日,震惊辽宁省的“10·26”绑架案全面告破。4名外籍犯罪嫌疑人许宏喜、李海亭、赵艳民、赵辰伟分别在山西省太原市被鞍山警方抓获。被害人奚某也被安全解救,警方还为其挽回了近25万元的经济损失。昨日,记者获悉,鞍山检察机关将对4人提起公诉。

  据刑侦人员介绍,本来该起绑架案算不得离奇,关键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了时下流行的互联网,通过网上交友了解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并骗取她的信任,最后实施整个犯罪过程。直到奚某被害的那天,她才了解自己信任的网友“张猛”原来是条披着羊皮的狼。

    女儿遭绑架

  10月26日,鞍山市老虎联合水泥厂副总经理奚延福向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报案,其女奚某被人绑架。歹徒声称:务必于26日11时前筹集100万元赎金,否则就杀死人质。接到报案后,鞍山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开展侦破工作。一方面,公安人员在外全力搜捕;另一方面,部署警力,随时监控歹徒的动向,通过与歹徒讨价还价,尽量拖延时间。截至当日晚9时,奚家共接到了歹徒用不同手机打来的8个催要赎金的恐吓电话。

  在与歹徒通话的过程中,奚延福经警员授意逐渐将赎金由100万元降至30万元。26日晚11时左右,歹徒向奚家发来了最后通牒,要求奚延福携带30万元赎金赎回人质,否则将会撕票。为了确保人质的安全,专案指挥部决定,让奚延福带赎金去指定地点,待歹徒放回人质后再见机行事。谁知歹徒颇有“谋略”,在奚延福驾车交付赎金的过程中,歹徒几次改变方向和交付赎金地点,用不同的通话工具与奚延福保持联络,导致警方无法同奚延福保持正常联系。专案组临时决定,此次行动以安全解救人质为主,待人质安全返回后,再行抓捕犯罪嫌疑人。次日凌晨,歹徒从奚延福手中取走了30万元现金,遂将人质奚某放回。

    远赴太原追凶

  在安全解救人质奚某之后,鞍山市公安局第三侦查大队的刑侦人员开始搜捕绑架奚某的歹徒。经调查,被害人奚某的一个叫“张猛”的网友很可能是此案的重要嫌疑人。另外在奚家同犯罪嫌疑人通电话的过程中,工作人员侦查到歹徒一直与山西太原及河南安阳的数人保持联络,即此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在上述两地接应歹徒。于是,公安人员奔波千里,远赴太原追凶。

  在太原,工作人员得到了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帮助,两地公安人员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在侦破过程中,公安人员了解到所谓的“张猛”原名许宏喜,今年24岁,系山西省太原市北郊区东社乡大东流村村民。回到太原后,该人一直与太原市某大厦前台服务员张某保持频繁的联系。一日,公安人员在跟踪中,发现张某离开大厦上了一辆无牌照的白色切诺基吉普车,而驾车者恰为许宏喜。公安人员遂冲上前去,最终将许宏喜擒获,当场缴获了犯罪嫌疑人许宏喜用赃款购买的切诺基吉普车、金银首饰及存有8万元的建行龙卡一张。另外,在随后的追击中,公安人员分

  别在太原市的酒店、洗浴中心将得到赃款后花天酒地的此案帮凶李海亭、赵艳民、赵辰伟擒获。据了解,除李海亭为河南人外,赵艳民与赵辰伟均为山西人,而且李海亭还曾有过诈骗的前科。

    险恶网友早有预谋

  在审讯许宏喜的过程中,许宏喜交待,自己是从太原来鞍山打工的。在与奚某网上交友期间,他还同数个“女孩”保持着网友的关系,通过聊天了解她们的家庭情况、个人情况等等。由于奚某的祖父和父亲在鞍山开厂,家境非常富裕,许宏喜逐渐将目标锁定在奚某的身上。慢慢的二人在网上熟络起来,在互换联系方式之后,二人见了面。

  奚某年纪仅有20岁,在父亲的水泥厂里当会计,比较单纯,平时喜欢上网交友。与许宏喜见面后,许持着鞍山一个叫“张猛”的朋友的驾驶证证明自己的身份,奚某也因此对这个在网上无所不谈的“知己张猛”深信不疑,甚至还去过许宏喜工作的单位。

  许宏喜看自己逐渐取得了奚某的信任,便开始与李海亭等人策划绑架奚某勒索巨款的行动计划。这期间,许宏喜还购买了编织袋、胶布等作案工具为绑架行动做准备。10月26日,许宏喜认为一切准备成熟,遂将“网友”奚某约出,实施了整个绑架勒索的犯罪过程。总算这个“网友”还有点良心,顾念“旧交”,在囚禁奚某期间“以礼相待”,没让奚某遭受其他的伤害。

    网络犯罪与日俱增

  “10·26”绑架案最终以成功解救人质,抓捕犯罪嫌疑人归案而全面告捷。但就在记者采访时,三大队的孙队长告诉记者,在其管区内一位少女又遭到了网友的强奸。可以说,与网络的飞速发展一样,通过互联网犯罪正在呈现着与日俱增之势。

  回到沈阳后,记者上网浏览了有关的新闻,诸如网友骗财、盗窃、人身伤害等案件层出不穷。记者的一位在检察机关工作的同学也说,最近接到了数起通过网络诈骗、盗窃的案件,甚至还有未成年少女被网友强奸的恶性案例。有关的办案人员说,现在的网络已经超越了传统媒介的作用,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最特别的是,它跨越了时间、空间的限制,即使二人身处地球的两极,通过网络也能取得联系。它的快捷、便利确实为心存不良者提供了条件。他们通过网上聊天、交友寻求“猎物”,在了解情况后,利用“网友”的信任,实施犯罪,侵害“网友”的权益。但由于网络仅仅是犯罪分子使用的一种工具,并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因此,期待立法限制犯罪也许并不现实。最重要的是,公民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是充满幻想、乐于在网上交朋友的少男少女们。

  另据了解,目前在我国,由于有人过度沉溺于上网,带有情绪低落、有自杀意念和行为、大量吸烟、饮酒和滥用药物等症状的所谓“网络性心理障碍”也在呈多发的趋势。而且专家介绍说,治愈此类精神障碍将是十分困难的。

(摘自中华网)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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