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江苏十二月二十一日消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昨天对原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张占省贪污及侵吞公款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经查,在1995年1月至1999年5月间,现年48岁的张占省利用担任东航江苏公司财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采用伪造会计凭证、收入不记帐等手段,多次侵吞本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220多万元。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等有关条款的规定,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张占省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摘自(中华网)(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