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月前觀看CCTV的經濟半小時節目,聽一位專家(不記的名字〕談在中國買商品房事。在談房產權時他提到「在中國購房只有%%$有限期%%$使用權」(大意如此〕。他解釋說因爲土地權屬於國家,房地產商開發商品房一般於政府簽訂五十年的土地使用權的合同,由於建房需要幾年時間,等用戶購買到住房,一般只有四十年左右的使用權,到時國家無償收回。如房主還想住,要按市價再買。因此買商品不太可能傳給後代。當時我很驚訝。事後問過在國內買有房的同事,競無人知此事。到底怎麼回事?

  最新一期的英國《經濟學家》雜誌(9月9日)發表社論「中共現代化人士摧毀北京城」,指出中國政府由於事實上控制着城市的土地所有權,可以隨心所欲地推倒重建,許多文化保留價值的房屋被利慾薰心的土地開發商破壞殆盡。北京成了醜陋的堆積地。最近,曹雪芹故居被摧毀,讓北京文化界人士感嘆不已,卻又無可奈何。如果香港大亨李嘉誠看中了北京二環內的一塊風水寶地,可以讓北京的大小官僚在短時間內發一筆小財,誰又會在乎什麼文化古蹟的保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