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九月十四日在成被处决后进行了密集的大篇幅报导,对成克杰从一个中国党和国家领导人走向绝路的经过作了比较详细的披露。
新华社的报导说,成克杰因单独或伙同情妇李平收受巨额贿赂,于今年七月三十一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今年八月二十二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成克杰的上诉,维持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并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成克杰在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情妇李平收受巨额贿赂的事实,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时宣读、出示、质证并查证属实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成克杰本人亦曾供述,足以认定。虽然成克杰曾表示愿意将受贿款退回,但本案的赃款是在李平的配合下被追缴的,成克杰的退赃表示,对本案赃款的追缴未起到任何实质性作用,且赃款的追缴并不能挽回成克杰的受贿行为对国家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和由此产生的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认为,成克杰与李平共谋为各自离婚后结婚聚敛钱财,由李平出面与请托人联系请托事项并收取贿赂款,由成克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在承接工程、解决资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成克杰主观上具有与李平共同收受贿赂的故意,客观上具有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李平共同收受贿赂的行为,已构成共同受贿。成克杰、李平共同受贿的款物由李平保管,其中大部分款物由李平经手收受,这是两人共同犯罪的分工,这些财物未经成克杰经手收受、保管,并不影响对成克杰受贿犯罪的认定。成克杰作为高级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严重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声誉,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虽然成克杰曾表示愿意将受贿款退回,但本案的赃款是在李平的配合下被追缴的,成克杰的退赃表示,对本案赃款的追缴未起到任何实质性作用,且赃款的追缴并不能挽回成克杰的受贿行为对国家所造成的巨大损失和由此产生的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本案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九月七日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
新华社在九月十四日成克杰被执行死刑的当日,播发了题为《一个高级领导干部的毁灭》的长篇特写文章,对成克杰与李平共谋为各自离婚后结婚收取贿赂聚敛钱财的过程,以及成克杰案侦破的经过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追述。
文章透露,一九九九年一月,中纪委在广西查办案件时,一涉案对象揭发:成克杰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期间,曾两次指令他压价从贵港糖厂要七千吨糖给一名叫李平的港商进行倒卖,以赚取高额差价。办案人员敏锐地感觉到,这两起“倒糖”事件背后可能隐藏著重大问题。于是在中纪委领导人的明确指示下,调查人员经过努力工作,不仅查清了李平通过成克杰指令压价倒卖白糖的问题,而且初步了解到:几年来,成克杰伙同李平通过帮他人要项目、批贷款,发了横财。调查还发现,成克杰伙同李平敛财的主要勾结对象是广西银兴公司总经理周坤。
文章说,中纪委调查人员的行动引起了心里发虚的成克杰的察觉和猜疑。他多次要求李平离开广西到外面躲躲;在北京开会时打电话要求李平“赶快跑,越远越好”。 中纪委根据掌握的证据,办案人员经周密部署,首先将李平迅速缉拿归案,并将伺机外逃的银兴公司总经理周坤控制在南宁。随著李平、周坤的交代,成克杰的腐败面目开始全面暴露。
根据调查结果,一九九九年八月,中共中央正式决定,由中纪委对成克杰涉嫌受贿等问题进行审查。在铁的事实面前,成克杰交代了自己伙同李平受贿数千万元的严重问题。鉴于成克杰违法违纪情节特别严重、政治影响极坏,今年一月十一日,中纪委向中央建议:给予成克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代表等职务;将成克杰一案移送司法机关。
四月二十五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经过表决,一致同意撤销成克杰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当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成克杰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决定将其逮捕。
文章说,考察成克杰的历史,他有过努力向上、勤恳工作、有所作为的昨天。然而,随著职位的不断提升,他的思想逐渐发生蜕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发生倾斜。特别是与有夫之妇李平发生两性关系后,更是沿著生活上放纵奢糜、工作上无所用心、作风上独断专行、经济上贪婪无度的轨迹,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文章介绍,李平出生于一九五四年一月,一九八一年底定居香港,一九八八年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并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 一九九二年八月,成克杰与李平发生两性关系。一九九三年底,两人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商议趁成克杰在位,利用其职权,为婚后生活共同准备钱财。此后,两人开始有目的、有计划地聚敛钱财,疯狂地上演了一幕幕权钱交易的“二人转”。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日,为了“名正言顺”地赚钱,成克杰利用职权,将广西银兴房屋开发公司由原隶属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改为直接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和管理。
一九九四年初的一天,李平与周坤在闲聊中谈起西园饭店门口的一块地。周坤说,谁能拿到这块地就能赚大钱,但这块地除成克杰谁也拿不过去。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此时,正是成、李二人商定先赚钱后结婚不久。听说这块地非成克杰批不可,李平留了个心眼。
在后来的供述中,李平说:“回去后我和成克杰讲,周坤说拿到西园的土地可以赚大钱。成克杰说拿这块地绝对没有问题,并让我找周坤具体谈谈。第二天我又去周坤办公室,对周坤说,我和成克杰很熟,如果我帮忙通过成克杰拿到西园的土地,能给我们多少好处费?周坤说,如果拿到这块地可以给我一千万好处费,也可能说的是八百万,我记不清了。回去后我就把周坤答应拿到土地后可以给一千万或八百万好处费的事告诉了成克杰,是在他家告诉的。成克杰听了后同意把这块地给周坤的公司做了。” 此后,周坤开始做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周坤又找到李平说:西园的地价太高,如果通过成克杰把地价压到每亩七十万以下,还可以增加好处费。 私欲膨胀使成克杰丧失了理智。当李平把周坤的要求转告成克杰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随后,成克杰指示南宁市政府将该工程八十五亩用地的出让价格,从评估价每亩九十六万余元压到五十五万元。由此,周坤给成克杰、李平的“好处费”增加到一千六百万元。
在成克杰的“关照”下,西园停车城(即江南停车购物城)工程顺利开工。当李平向周坤索要事先约定的“好处费”时,周坤又提出了“条件”:目前资金紧张,暂时付不了。你找成克杰帮助搞点贷款,有了资金就可以付“好处费”,而且贷款也不白贷,根据贷款数量可以再付“好处费”。
李平又把周坤的要求转告成克杰。为此,成克杰多次打电话给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分行行长曾国坚,要求给银兴公司贷款。迫于成克杰的压力,自治区建行给银兴公司贷款七千万元人民币。由此,成克杰和李平的“好处费”又由原来约定的一千六百万元增加到二千万元。
通过批项目、压地价和解决贷款,二千多万元的巨额资金轻而易举落入了成克杰和李平的囊中。至于国家的损失,就不是堂堂自治区主席关心的事了。
紧接著的第二笔交易和西园停车城如出一辙。一九九六年上半年至一九九七年底,通过李平得知能获取“好处费”后,成克杰帮助银兴公司承接广西民族宫工程及解决建设资金,成、李获得银兴公司支付的贿赂款人民币九百万元、港币八百零四万元。 此后,成克杰一发不可收,一九九四年七月至一九九七年底,成克杰和李平在接受银兴公司请托过程中,还先后收受了该公司负责人周坤送给的人民币、港币、美金以及黄金钻戒、金砖、黄金工艺品、手表等贵重物品,合计人民币五十五万余元。 一九九四年七月至十月,通过李平得知能获取“好处费”后,成克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及下属广西桂信实业开发公司联系贷款共计人民币一千六百万元,成、李从中收受贿赂款人民币六十万元。
一九九七年七月,通过李平得知能获取“好处费”后,成克杰利用职权为铁道部隧道工程局谋取承建岩滩水电站库区排涝拉平隧洞工程,成、李从中收受贿赂款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
一九九四年初至一九九七年四月,成克杰还利用职权帮助合浦县原副县长甘维仁、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长周贻胜、自治区计委服务中心原主任李一洪提级或调动,成克杰单独或与李平接受贿赂款合计人民币二十八点八万元、美元三千元。
采取这种“二人转”的方式,成克杰通过批项目、要贷款、提职级等多种方式,伙同李平或单独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四千一百零九万余元。这些赃款,或由李平出面收下后告诉成克杰,或由成克杰收下后转交李平,最后全部受贿所得除由李平支付给帮助其转款、提款的香港商人张静海人民币一千一百五十万元外,李平都按照与成克杰的约定,存入境外银行,以备婚后使用。
为什么采取这种方式赚钱?李平交代:“我实际上没有什么能力,赚钱实际上靠的是成克杰,因为他是自治区主席,有很大的权力,他有能力解决各种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如果没有成克杰,我是一分钱也拿不到的。但像成克杰这么大的官他是不可能出面去找项目收取好处费的,所以成克杰让我出面去找项目,去找赚钱的机会,然后我把赚钱的信息告诉成克杰,再由他解决实际问题,由我出面收钱,这样就能得到好处费,事后也将收钱的情况告诉成克杰……所以我和成克杰是在一起赚钱,共同为今后结婚、生活做准备,打下物质基础……我们聊天时说过,以后我们结了婚可以用这些钱出国去世界各地旅游。”
成克杰也交代:“通过我办事,李平在西园停车城工程、民族宫工程、拉平隧洞工程、桂信公司贷款等事情中收取了好处费。”“事先李平和我说,要我帮著办这些事,办成事有好处费。”“我的作用就是帮助解决贷款、解决工程等事情,李平出面收钱。”“大约九八年,李平曾在她的西园住房里和我谈到结婚时说过,我们一共有四千万了。”
文章介绍,成克杰几十年的经历,可谓一帆风顺: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一九五二年九月至一九五七年九月在北方交通大学学习,一九五七年九月至一九八四年七月先后任柳州铁路局南宁分局技术员、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分局长,一九八四年二月入党,一九八四年七月至一九八六年八月任柳州铁路局副局长、局长,一九八六年八月起先后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常务副主席、代主席、主席、党组书记,并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
文章说,作为一名高级干部,成克杰对党纪国法不能说一窍不通。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纪国法的观念在他头脑中淡薄了,取而代之的却是权力、金钱、美女。即使在案发后,成克杰也没有意识到他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他在一份“检查”中说:看到李平“长年于香港与内地间来回奔波做生意谋生,总想帮帮她。同时也想为今后的共同生活打点物质基础。加上自己过去也曾错误认为给熟人朋友介绍做工程,要块地,要些糖开发或做生产,按有关规定去办点事,好像也不觉得违反原则”。
综合文章报导,成克杰走向死亡之路的主要根源无非是:权、钱、色、贪。文章似乎把这一切因素在成克杰身上发酵、膨胀的起因归纳为客观环境所致:市场经济条件。但是,文章所不敢触及的真实原因是,中共高级官员之所以敢于为所欲为所离不开的政治体制环境。没有这样一个党大于法、党大于国、党大于民的畸形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被揭露出来的成克杰和其他尚未被揭露出来的腐败高官也许不会如此轻易走向死亡之路。(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