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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如破竹”与依法行政
 
徐雪莹
 
2000年9月24日发表
 
【人民报讯】如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作为我们的治国方略正式载入宪法,媒体上有关法治的言论不绝于耳。这固然是一种进步,表明我们对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已十分迫切。然而,需要警惕的是,许多时候我们一边高歌法治,一边却在行动上背离法治的原则而习以为常。  

有此感悟是因为近来听到一种谋求“势如破竹”的论调。所谓谋求“势如破竹”,也就是谋求领导批示,解决问题到上面寻出路。不管用意何在,这种思想却反映了一种普遍的现实——凡事不是谋求于依法行事,而是求助于权力(当然是越高越好)。我们常见许多平民百姓遭受了不白之冤之后,多方奔走呼号却四处碰壁。后来侥幸惊动了某位领导,获得了一纸批示后立马有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效果。这些事实的确证明了领导指示的威力与高效。媒体上的此类新闻越来越多,使我们快要以为寻求领导批示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或惟一途径。然而,前景真的令人乐观吗?我看未必。假如没有领导的“高度重视”,那么后果实在不堪设想。而且,领导毕竟精力有限,也存在人性的弱点,不可能时时公正智慧。  

办事靠权力开道方能通行无阻,往往意味着社会弱势群体办事的艰辛与难行。近日《中国青年报》披露了这样一件事:浙江玉环县一农民向村里承包了为期30年的300亩荒山,由于缺少资金求助于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希望镇里扶持或贷款3万元,副镇长表示“去看一看再说,但现在没空”。可这一看就是将近一年,从去年7月至今年5月,这位农民和妻子奔走了八十余趟都没有“请”动他,而副镇长大人推脱的理由竟是冬天太冷夏天太热。直到今年5月下旬县有关领导去过之后他才大驾光临,看过之后还埋怨说:“菜种那么高,哪位领导上得去?”,3万元扶持金仍不见踪影。这样的事例尽管过于极端,但类似的例子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出现这样“个案”的背景是社会法律缺席、政府机构的严重失职。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把希望寄托到领导身上,结局只能是越来越多的此类事件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断地重复。  

另外,有了权力就能“势如破竹”,这是极为可怕的。这是人治最典型的体现。当前,制约法治建设的最大障碍就是权力过于集中而且不能得到有效的约束。王虎林、成克杰等反面教材都给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王虎林,这位山西长治县的县委书记在知道自己“将要离任”之后,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就批发了420顶官帽子。司机当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会计当法院副院长都不是什么新鲜事。成克杰敛财数千万,他的“生财之道”无非是滥用权力乱打招呼。他的一个招呼就能使大量国有资产落入不法商人手里,同时为他换来滚滚财源。按常理,干部的提拔、物资的调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本来都有一套严密的制度,不能任人随心所欲,可在“势如破竹”的权力面前,这些统统变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这样的“势如破竹”,要它作甚。  

做事能够“势如破竹”自然极为畅快,但其指向却与法治南辕北辙。在“势如破竹”的背后,往往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失职与越权并存。在法治进程中当务之急恰恰是需要遏制“势如破竹”般的行为,使行政机关在法律的轨道上履行职责,办事权限和办事程序完全合法。惟有如此,才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使每个公民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之下,我们的国家也因此才能走向文明与进步。

摘自《法制日报》(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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