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正非,男,現年43歲,1994年任襄樊市國稅局副局長。陶自1997年3月至1999年6月,在分管該局國稅大廈數億元基建工程中,與該局基建辦副主任鮑睿大肆收受、索要投標、中標單位賄賂,二人共同受賄和單獨受賄達200餘萬元,其中陶正非、鮑睿共同受賄人民幣157萬元,陶正非分得88萬元,鮑睿分得69萬元;另外,陶正非單獨受賄數萬美元,鮑睿單獨受賄人民幣29萬元。
陶正非、鮑睿二人私慾惡性膨脹,利用掌管國稅大廈基建工程,大肆索賄受賄,從樁基工程到投標中標、空調製冷等各個環節吃拿卡要。如1998年5、6月份,襄樊市國稅大廈在確定土建工程隊入圍投標時,各投標公司都曾向陶、鮑許諾給予「好處」,入圍工程隊確定後,陶要求鮑睿向某公司索要100萬元,該公司經研究,同意了鮑的要求。在開標前幾天,陶正非又對鮑睿說,要在開標前讓承建單位拿50萬元,中標以後再要就不好要了。此後鮑睿在開標前即向該公司索要50萬元現金。該公司中標後,在籤施工合同時,鮑又向該公司索賄50萬元現金。(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