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後發生在中華大地的一場接一場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政治運動,使無數生靈塗炭,特別是文化大革命,能把罪過全歸罪與毛澤東嗎?當然,中共及毛澤東要承擔主要責任,而所有的參與者也必須承擔連帶責任!毛澤東是發動者,是首犯!而所有的造反派就是執行者,是從犯! 中國還能再開展一場轟轟烈烈的文化大革命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即使發動者動用一切國家資源,竭斯底裏的發動,響應者也會寥寥無幾,最多應付應付而已!
江澤民所發動的鎮壓法輪功運動就是一個例證。事實上,地方執法人員殘酷鎮壓法輪功學員的現象只能算個案,許多地方的執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是很寬容的,當然條件是就在家裏煉,不要去上訪。因此,很難說沒有人去天安門靜坐是好事還是壞事!但可以肯定的是信仰的力量是遠大於鎮壓的力量的。 對於法輪功現象,我們先不談其是否是邪教的問題,單就其從集體上訪再到由公安部宣佈其爲邪教並開始鎮壓,稍懂法律的人士就可看出這是一起嚴重的違法事件!而且是中共凌駕於國家憲法之上的嚴重的違憲。是對「依法治國」的嚴重的褻瀆!而這一違憲行爲直到現在也未受到應有的挑戰與懲罰!這是一個有着5000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國應有的正常的現象嗎?究其原因,可能是中共過去兇狠惡毒的歷史紀錄投下的陰影。
惡人爲何會成爲惡人?就是因爲有太多的善良的人的害怕而縱容。記得有一個育兒故事,說的是一個死刑犯,在行刑前問他有何要求,他說想再吃一次母親的奶,當他母親滿足他的要求給他奶吃時,他一口咬下了母親的乳房。行刑官問他爲何如此,他說,如果他第一次偷東西時他母親不是默許而是制止的話,他就不會走到現在這一步了! 中共這個惡人就是在國人默許與縱容下越走越遠了,鎮壓法輪功居然祭出了株連九族的沒有任何現代法律基礎的封建刑律!
30萬網警駐紮於互聯網!連oicq的對話都要仔細過濾!更別說封鎖網址與email了!這些網警可是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在養活阿!要知道全國還有多少貧苦大衆在生死線上掙扎!有多少的貧苦兒童渴望上學! 他們到底要走多遠?這可能就要看國人了,在國人的一味的害怕與縱容下,他們可能會走得更遠更遠!可能當災難降臨在你的頭上時,你才會發現,怎麼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了。 爲了中華民族的前途,也爲了避免自己不知什麼時候都有可能降臨的災難!我們應勇敢的站出來向中共說「不,你們不能再這樣放肆了!還政於民吧!」
「顛覆國家政權罪」本來就是莫須有的罪名!中共是哪國的政黨?我們又是哪國的公民!國家政權屬於誰?不要再把「國家」與「中共」混爲一談了!要說「顛覆國家政權罪」,中共就是最大的罪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共獨立打下來的嗎?要是中共不打出「民主」的旗號(見被中共查禁的[民主的先聲]主要是收錄了中共在49年以前的黨報的社論)沒有各個民主黨派及民主人士鼎立相助,中共能打下天下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時,國家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政治協商會議],中共的一場[反右運動]使幾十萬知識分子的人頭落地!顛覆了國家政權,閹割了民主黨派,使中共凌駕於國家政權之上,而使[政協]成爲一個花瓶!並使中華人民共和國事實上成了一個沒有政府的國家,中共總書記成了國家最高元首!中共省委書記成爲省級政權的一把手,省長只是副書記!以此類推!因此,中共是顛覆國家政權的最大的罪人!因此,他們所定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完全是莫須有的。
至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就更爲荒唐!「腹誹罪」根本就不具有現代法律基礎!同時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 國人只要團結起來,發起一場[維憲運動],中共就會大難臨頭! 大家想一想,現在你從中共的喉舌媒體上看到過中共逮捕政治犯的消息嗎?沒有。但一個事實卻是中共隨時都在抓政治犯!從98年抓捕民主黨黨員、到綦彥成、到黃琦、到最近的楊子立等四位進步青年。只是他們不敢宣傳!他們祕密逮捕、祕密審判、祕密關押!但他們絕不敢殺掉政治犯!爲何這樣?因爲他們在道義上站不住腳!與此同時,他們對法輪功的誣衊卻無所不用其極!因爲法輪功沒有政治訴求!他們的誣衊可以迷惑許多人!難道不是這樣嗎? 政治犯不是犯人!更不是罪人!她是一種光榮!專制獨裁政權末期的政治犯,就是馬上即將來臨的民主中國的政治精英! 中共的監獄,就是職業政治家的培養學校。 當然,我們並不鼓勵飛蛾撲火似的自投羅網!我們鼓勵國人用盡用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賦予的政治權力。努力還[共和國]以本來面目。還政於民,把[顛覆國家政權]的中共繩之以法。
中共國會籌備委員會 李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