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小妖作怪,後有大鬼撐腰
——欲除「黑幫」 必治「幫黑」
石榴
2001年10月3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據報載,貴州沿河縣肖永強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以暴力控制沿河地區的運輸行業,敲詐勒索,綁架人質,瘋狂斂財,長達5年之久,就是因爲得到當地政府部門一些害羣之馬的背後支持。肖永強的岳父就是原沿河縣公安局的領導,其弟肖永洪就在縣林業局派出所開警車。這個團伙骨幹成員楊文的舅舅就是縣委某領導。這些「後臺」明裏暗裏支持着、庇護着這個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才使這些黑幫分子膽大妄爲。(哪個給左圖的本拉登撐腰) 有人把這種「官」匪勾結的現象歸納爲一句話:「前有小妖作怪,後有大鬼撐腰。」那麼這種現象的實質又是什麼呢?從沿河縣的這個黑幫團伙來看,是親情、親戚、裙帶關係在作怪,這是腐朽的封建官場惡風。從其他事實來看,也有個人利益在作怪。那些狼狽爲奸的「官」與匪緊密勾結,互爲利用,沆瀣一氣,互謀利益,簡言之就是互爲後臺,「官」以權爲匪撐腰;匪則以財和拳護「官」。瀋陽市公安局破獲的一個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就是如此。那個「黑老大」劉湧背後的貪官馬副市長就是個「『紅』老大」。而「黑老大」劉湧,也同樣作了「『紅』老大」的後臺,他手下那幫烏合之衆就是馬副市長的保鏢。由此看來,劉湧沒有馬副市長等保護傘,就難以「做大」,而馬副市長等人沒有劉湧一夥人抬轎、當保鏢,又怎敢跨進澳門賭場去豪賭?歸根結底,「官」匪勾結的實質就是腐敗。「官」匪勾結是因爲有個別官員「幫黑」,而這些官員之所以熱心於「幫黑」,說到底是因爲得到「黑幫」利益上的支持。他們勾結在一起,就嚴重危害了社會的穩定和人民羣衆的安寧。欲除「黑幫」,必治「幫黑」者。在打掉「黑老大」的同時,務必深挖黑根,揪出其背後爲虎作倀的「幫黑」後臺,這樣才能達到除惡務盡的目的。 轉自10月27日「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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