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廣東湛江在數小時內發生23宗連環爆炸案。廣東省委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認爲涉案者可能是法輪功,但是第二天,公安部門就宣佈破案,案犯是在爆炸中被炸死的林國堅。問題是這些用呼叫器遙控的爆炸事件,林某在炸死自己後還能繼續引爆六起,真神力也。
12.15在西安開業不到半年的麥當勞快餐店也發生爆炸案,當地公安部門立刻聲稱案犯就是當場唯一被炸死的外地人士。這大概是學習了廣東的快速破案經驗。但是在查清死者的身份以後又否認了這說法,將破案線索轉到「民族分裂」方向,也就是「疆獨」。
通過這兩宗事件,我們可以總結中共公安的破案對象有兩個,不是死者就是「敵對勢力」。爲什幺是這兩者呢?因爲死者死無對證,可是公安英明迅速的破案而可以得到獎賞。而如果把矛頭指向「敵對勢力」,表明公安的階級警覺,就算破不了案,也是說明敵人的「狡猾」和中共鎮壓有理,而且更有理由大開殺戒,這種態度也會得到上級領導的讚賞。但是沒有找到爆炸的真正原因,也就消除不了爆炸的根源,老百姓繼續受到爆炸的威脅。
中共的這種破案方法,說明他們是比恐怖分子還要恐怖的恐怖分子。濫施炸彈的個人恐怖主義,加上處理恐怖案件的國家恐怖主義,還有老百姓的平安日子嗎?
摘自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