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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是個悲劇,自焚者不能稱法輪功學員
 
2001年2月1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北京傳媒指又有一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自焚,香港法輪功聯絡人之一的許張綺嫺表示,她聽到這消息後第一反應是震驚,無論自焚者是誰,都是一個悲劇,但這個自焚者不能稱爲法輪功學員。

據香港明報報導,許張綺嫺解釋說,官方傳媒指該男子受李洪志唆使而自焚,她認爲不能隨便賴在李老師頭上,因爲李洪志教導學員不殺生,也反對自殺,如不能遵守李洪志的教導,就不能稱爲法輪功學員。

許張綺嫺反問道,外國那麼多法輪功修煉者,爲什麼沒自焚事件傳出?她呼籲北京允許獨立團體對事件展開調查,以釐清事實真相。

另外,法輪功近日推出的新發言人袁峯對法新社記者說,這名男子不可能是法輪功學員。她說,假如你學習兩三個星期法輪功,你不會殺人,也不會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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