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准包养二奶、三奶、四奶;
二、不准将坐台小姐任命为宣传部长;
三、不准白天在讲台上“三讲”、“三个代表”、“扫黄打丑”,晚上却在鬼混;
四、在外地出差,晚上不准在宾馆门口四处找“小姐”;
五、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做生意开道铺路;
六、不准借口“考察”“访问”“开会”,利用公款到处旅游、吃喝玩乐;
七、不准用纳税人的钱购买进口超标专车;
八、不准和妻子或情妇串通行贿受贿,滥用职权;
九、不准将五六岁的儿童少年录用为干部,月月领工资;
十、不准将让贪官污吏选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十一、不准提拔贪官污吏当党委书记;
十二、不准将文盲、流氓任命为法院领导;
十三、向贫困户送温暖,拍完录像后,不准将所送大米、电视机等物带走;
十四、有农民和下岗工人来人民政府门口讨温暖,不准动用人民警察将他们强行拉走;
十五、自己插手的建筑工程,出事后不准封锁消息;
十六、不准四处借粮、囤积粮食,制造假象,欺骗国家总理;
十七、农民交不起提留款时,不准带人前去抄家;
十八、不准自制“村币”,换取村民的人民币;
十九、不准吃下属干部妻子的奶;
二十、离退休之前,不准大肆批发甩卖“乌纱帽”;
二十一、不准雇请杀手刺杀同僚或上司;
二十二、接受贿赂,东窗事发后不准将责任推给老婆、孩子;
二十三、任内出了重大伤亡事故,不准将责任推脱给下属,自己却口称“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