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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因果报应:《因果经》
一、古今有关因果报应的论述 自古以来,有不少关于"因果报应"的论述。兹摘录如下:《易经》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又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儒家说:"为善,降之百祥;为恶,降之百殃。"道家说,人之祸福来源于祖先之善恶,子孙须承负先人之善恶报应。佛家则公开提出"因果说",提出"因果通于三世",认为人之祸福全来自前世之善恶,今生之善恶又影响来世之祸福。太上曰:"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佛经认为,世上决无无因之果,也决无无果之因。 因果报应乃人和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结果之规律。行善得福报,行恶得苦报。行善是"因",福报是"果";行恶是"因",恶报是"果"。"因"能生"果","果"必有"因"。"小善行得小福报,大善行得大福报;小恶行得小恶报,大恶行得大恶报。"佛经还说:"若有众生不孝父母,或至杀害,当堕无间地狱,千万亿劫,求出无期。"在《孝道诀》中也说:"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恶行欺亲罪孽重,虐待父母雷击身。 因果报应从来就有,远在儿孙近在身。生事事生君莫怨,害人人害休怪人。欺善欺心损福寿,不仁不义必孤贫。为人处世须自律,积德行善是修真。"而在《因果经》中则说得更清楚了:"今生为何无好报?前世负义又忘恩。万般自作还自受,今生受苦怨何人?莫道因果无人见,善恶报应从来真。劝君行善多积德,定能修心成真人。" 古今有关因果报应之论述举之不尽,总的说,因果报应不但是存在的,而且有大量的事实例子作证。 二、善有善报 既然因果报应是存在的,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的行善积德为上,时刻想著"慈悲为怀"、"为民请命"、"为人作好"、"利众利他"。怎么才算善事呢?生活中时时有善事可做,处处有好事可为。诸如惜物放生、救死扶伤、助贫济困、护弱帮残、尊老爱幼、劝善止恶、从善行好、治病解危等等,凡是于国、于民、于人有利之事,急人之难、解人之困之事,都为好事,都应乐善好施,见义勇为。做好事应从小事做起,"勿因善小而不为"。这样,好事做多了,做久了,就能"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积累善行养成道德,而精神智慧就会自然得到,圣人的思想修养也就具备了)。 按照"因果报应"的观点,好事做多了,善事做久了,就必然会得到"好"的报应的。"好"的报应会是什么呢?按照佛经所说,人于世间慈心行善,会得到五种福报:1、寿命增加;2、身心安健;3、不为刀兵虎狼毒虫所害;4、死后得往生极乐世界;5、天上寿尽,再生为人则长寿而少病。其实,我们天天在报纸上看到的大标题是"好人一生平安"以及在此大标题下所报导的好人事迹,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至于"善有善报"的事例,就很能说明问题:50多年前,日轮"大福丸"号在海面触礁沉没,船上百余人大都被海水吞没了。一位名叫林清祺的乘客却在沉没昏迷后不久被救到了岸边。救人者是谁呢?竟是一只大海龟!一看,海龟背上刻著"益源号放生"五个大字。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个林清祺下是"益源号"商店的老板。一年多前,当地滨海渔民网获一只巨大海龟,重500多斤。若将海龟卖给大洒店作餐或宰杀售卖龟肉,可得巨款致富,此渔民正欲宰杀海龟以售其肉之时,海龟昂颈叩首,双泪交流,求救之状令人顿生怜悯。恰好林老板路过,恻隐之心顿起,当即以巨资承购此龟,雇工运至大海中间,在龟背上刻上上述五个大字,当即坦然放生,让海龟重返大海。当时海龟竟载沉载浮,再三叩首致谢,然后随波逸去。如今正是此大海龟用它如桌之巨背,驮救林老板上岸的,这不是"善有善报"吗? 三、恶有恶报 做恶事总是令人同仇敌忾、神憎鬼厌的。究竟哪些是恶事呢?中国有个"十恶不赦"的成语,"十恶"是指什么呢?综合佛经所述,"十恶"乃:1、杀生(杀人害物);2、偷盗(自取侵吞);3、邪淫(拐骗奸淫);4、妄语(说谎失信);5、绮语(说黄论邪);6、两舌(挑拨是非);7、恶口(恶语骂人);8、贪欲(贪财求色);9、嗔恚(暴怒怨恨);10、诡痴(诡计邪痴)。其实"十恶"并不止这些。在当今社会里,凡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打家劫舍、偷鸡摸狗、巧取豪夺、谋财害命、招摇撞骗、嫖赌饮吹、吸毒贩毒、诽谤陷害、打击报复、嫁祸诬告,等等等等,凡有害于国家、社会、民众、他人之恶行,都属违法乱纪、为非作歹之举,任何人都不应该做。"勿谓恶小而为之",人们啊,谨之慎之,勿谓言之不预也! 做了恶事,必有恶报。如何恶报呢?据佛经所述,归纳起来,也有十种恶报:1、五根不具(手足残废);2、老孤无子(鳏寡孤独);3、唇缺嘴裂(五官缺损);4、疮毒不断(难治难好);5、少小孤寒(无亲无故);6、形体毁折(严重残废);7、挨饥受苦(难以度日);8、多病多灾(生无宁日);9、横祸临身(死得悲惨);10、地府受刑(死入地狱)。 当然,报应的项类也并不止这些。中外报刊登载过不少这类案例,例如某人杀狗宰牛,手段残忍,屠杀生灵,茹毛饮血,结果屠刀无眼,竟飞起刺死自己;某人谋财害命,杀人成性,当黑枪指向受害者射击时,不料子弹竟反弹回来,射死自己;某人偷盗作案,为非作歹,累累危害社会大众,结果被追捕时跌落深渊暴死;某人杀父奸母,蹂躏姐妹,结果雷击身亡。这种种案例,难道不是报应吗?试问,那些草菅人命、杀人如杀鸡的屠夫刽子手,有谁能逃过"害人害己"的重大灾劫,有谁不是"杀人偿命",落得个"自取灭亡"的下场?试问,那些在那"史无前例"的年代,借"破除四旧"、"破除迷信"之名,到处打砸抢抄,到处毁庙拆寺,破神踏佛之辈,至今还有几人在世?"莫道因果无人见,善恶报应从来真"啊! 1963年二、三月间,新加坡两大报纸□□南洋商报与星洲日报曾登载一篇"杀龟报应"的新闻,内容是这样的:马来西亚吉打州,有一马来渔人,一天活捉到一只海龟,他深恶海龟在海中常常弄破他的渔网,便把这只海龟高高吊在一株大树上,直至晒饥窒息而死。结果几个月后,他怀孕的妻子临盆了,产下一个男婴,却是一个似人非人的怪物,婴儿的两手两脚,全是龟手龟脚,头面虽有眼耳口鼻,可头却是尖尖的,和龟的头形一模一样。报纸还把这个怪婴的照片刊登出来,人们看了都不寒而栗。这无疑是"恶有恶报"的一个生动例证啊! 四、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有人问,有些人做了不少善事、好事,为什么在他一生之中不见有"善报"的事实呢?相反,有些人坏事做尽,恶贯满盈,为什么在他的一生中,也不见有什么"恶报"呢? 表面上看来,这些人在其生前好象还不见有什么"报应"。实际上,任何人作了"善行"或"恶孽",都必然会有报应的,而且时刻都在报应著。这里,有几种情况需要分清: 1、有些人前世或其祖辈作恶多端,留下极大的罪孽,需要在其本世报应。其本世遭受挫折、灾难和病苦,或者贫困潦倒,坎坷度日,这正是前世作孽的"恶报"。虽然其本世幡然悔悟,刻意行善,但其善行仍抵销不了其恶孽,只能是减轻或逐步抵销其恶孽,这"减轻"或"抵销"不就是"报应"吗?当其"恶报"未尽时,当然就不会有"善报"的事实发生了。 2、同样,有些人前世或其祖辈行善积德,功绩卓著,留下很大的福禄需在今世报应,所以今世其当大官、赚大钱、扬大名、享大寿。虽然其本世恶行累累,罪孽深重,但当其善恶不能互相抵销时,其当然继续享受他应享的"福报",直至享完为止,才开始遭受其作恶所应得的"恶报"。佛经说"因果通于三世",就是这个道理。有些人当了大官,建了大屋,享了大福,富贵荣华,风流倜傥,这是他在享受其前世的"善报"。但一旦他享受完了,而又不自重自爱,谨慎行事,好自为之,而是凭借有职有权,有钱有势,贪污受贿,为所欲为,造成滔天大罪,判刑或者枪毙。这不就是"善报"享尽,进入"恶报"的结果吗? 3、有些人,其前世或祖辈并没有什么善行或恶孽,为人平平凡凡,并没有留下什么善恶于本工报应的,这种人,如果于本世也是安分守己平庸无奇的,既不行善,也不作恶,则没有什么因果报应可言。如果其行善积德,或者罪恶深重,而又来得及于本世报应的,则会于本世报应,若来不及,则推于来世或祸及子孙。 下面就是一个于其本世报应的令人惊心动魂、促人醒悟警惕的案例: 山东消息:这是一起戏剧性的交通事故。去年潍坊市的胡某撞死人后跑了;而本月2日,同是309国道,同是17时20分,胡某却成了肇事逃逸者的牺牲品。当日17时20分,在潍坊309国道339.5公里处,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摩托车手当即死亡,大货车逃逸。经查证,死者为潍城区于河镇固仲村的胡某。而胡某竟是去年一起交通逃逸案的肇事人。去年5月15日17时20分,国道309线336公里处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者为潍坊巨力集团退休工人王某,肇事车辆逃逸,而逃逸者正是本月2日事故的死者胡某。 五、共读《因果经》 既然"因果报应"是确实存在的,那么就摘录《因果经》与大家共勉吧。 善男信女请听真,听我诵念因果经。 摘自(大纪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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