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中美間諜飛機事件爆發以前,西方陣營就在小心翼翼地注視着這個逐漸崛起的超級大國。魏和吳把器官交易公佈在中國的人權展示臺上,而此展臺早已被監獄勞工、童工、強制流產、對持不同宗教信仰的少數民族和西藏民族精神的迫害這些罪行的指控所佔滿了。中國對美國的貿易順差、對香港自由的令人寒心的壓制以及時不時地對臺灣進行武力恐嚇實在難以消去華盛頓的反感。商業利益團體努力用幫助中國獲得永久最惠國待遇,加入國際貿易組織和支持中國舉辦奧運會的方式把中國列爲美國的戰略伙伴,而不是競爭對手關係,那麼在迪弗羅醫生公佈了爆炸性的已涉及美國本土的中國的罪行的事實後,現在那些商業利益團體要想達到這一目標就要難得多了。
突然,那個曾經僅僅是一種都市傳說,一種遠方世界的科幻恐怖故事,一下變得非常真實,而且就在這兒,紐約街頭。人權活動者說,假如此事在這兒可以發生,那麼在北美其他成大城市,從波士頓到舊金山、到溫哥華、到洛杉磯都可能發生。
中國政府在1990年公佈了「使用死者或死刑犯器官條例」,聲稱犯人作爲器官捐贈者,必須事先徵得本人同意或其親屬同意,除非屍體無人認領。人權活動者對此宣言只能苦笑。他們說,犯人常常是不允許和他們的家人聯繫,執行死刑後沒有人去認領屍體,囚犯的器官被摘下後屍體馬上就火化掉了。政府還要求從事器官摘取的醫護人員祕密地操作,「外科手術車不能帶有醫院的標誌;醫生在刑場不能穿醫院的工作服裝;摘取器官時必須有警衛看守,屍體必須在器官摘下後馬上火化掉。」
試圖找到器官來源的人權組織也許可以把手術的日期與同一城市執行死刑的日期相對照。但這辦法並不一定可靠。尤其是政府已有所選擇地公佈執行死刑的記錄。勞改研究基金會說那些爲中國政府幫腔的醫生們宣稱不準接觸器官捐贈者的家庭成員的規定,不允許他們告訴病人器官來自何處。
器官交易使類似迪弗羅這樣的醫生感到十分憤怒。「我認爲這是嚴重違犯人權,而且這種做法與器官移植界所向人們宣傳的關於器官移植的做法相關太遠。這種做法根本沒有用合適的方法得到捐贈者的同意。我認爲犯人並沒有給予捐獻或不捐獻器官的選擇權,這並不是出於利他主義觀點。」迪弗羅醫生這樣評述。他還說:「中心議題是沒有經過本人同意而摘取器官,並把人體器官當作一種商品。」迪弗羅醫生甚至沒提他壓根就對死刑持保留意見。
勞改研究基金會的調查人員同意這一點,「很明顯,那一切都是爲了錢,因爲如有人能付額外的費用,他們可能會把行刑日期提前,或者安排在以後。」她這樣說,「那些付得多的,能得到更好的治療。」她舉了一個案例,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的華僑病人,當他的錢用光後,就不再給他用反排斥的藥,而眼睜睜地讓他死了。
人體器官的走私販賣的經濟潛力巨大。病人由於洗腎的技術可以仍然生氣勃勃地活下去。大多數人並不需要換腎來延續生命,除非到了洗腎的不方便和不舒服已到了難以忍受的地步。迪弗羅說,他的病人「顯然感到洗腎比用這種方式得到新腎要難捱的多。」
對病人來說,腎移植的費用比一生靠洗腎的費用要便宜得多,悲力普洗腎中心主任、紐約大學醫學院全球健康中心主任安德魯·傑克斯·紐西醫師說。悲力普洗腎中心和紐約大學醫學中心都與中國城的古物尼爾醫院有合作關係。悲力普是一家公立醫院,因此接受所有的病人。許多紐約的生了病的移民,最終都到了這裏。「我們把它叫做悲力普特快車」。紐西醫師講,因爲病人一下飛機就從機場直奔這裏。此醫院不但被指定爲總統和外國來訪要人看病的專屬醫院,該醫院還提供多種翻譯服務。
悲力普是紐約大學醫療中心的附屬醫院,是向迪弗羅醫生介紹那些接受中國犯人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接受移植的病人必須由醫生醫護相當長一段時間。那麼,那些從死囚身上買到器官的病人最終必須在美國醫院尋求治療,在美國此項費用可由公家支付。迪弗羅醫師說他的病人用政府的保險支付抗排斥藥物。
儘管在悲力普醫院病人帶着來歷不明的移植器官不會遭到醫院拒絕提供醫療服務,那些等待在美國國內器官移植的病人必須是合法的美國居民。即使那些合格的等待者,等器官的時間會非常長。根據美國器官分享聯合網的數據,在美國,現有七萬五千人在等着做器官移植。此機構是與美國衛生部和人源服務部簽約的全國器官收集和移植的大型機構。
只有三分之一不到的那些患者才有可能在今年得到器官,該團體在三月份報道。紐西醫師說,移民們不管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有時寧願回老家看看而不願在此重新安置、歸化美國公民或等待。「我們碰到過有的病人突然在洗腎中心不見了,後來卻帶着新的腎回來了。」他不知道誰會專門去中國的死囚處得到腎。他還說:「想起在地球的另一邊有着專業同行做這種事,真感到心裏煩亂。」
南森·湯普森醫師也說:「我們有的病人不顧我們的忠告而去了,做完器官移植回來了,我不知道他們從那兒搞到的器官。」
另外一位悲力普醫院的內科醫師格勞德·費蘭努娃醫師把一位美籍華人婦女轉給了迪弗羅醫師。她接受了死囚的腎。她還患有肝炎,成爲被轉到紐約大學醫院的複雜病例之一。費蘭努娃醫師是在與迪弗羅醫師談過才明白她的新腎的來源。她說:「我們都曾聽說過這種事情,但當第一次你真的見到了這種事,真能把你嚇壞。有些事情我們也讀到過,但當你見到時,仍會讓你大吃一驚,我覺得我們不會吃驚的。」
迪弗羅醫生說,醫生們每天看許多病人,實在沒時間細查病人的歷史,尤其當語言成爲一種障礙的時候。醫生得到酬金不是讓他們去與病人爭論對他們的指控。我認爲向她們挑戰牽涉到器官移植的倫理道德,並不會真起什麼作用。而且,我們只是在診所門診時間見到她們,在這三個小時中我們可以看五十個病人,可沒時間用來作冗長的倫理討論。」
大多數接受爲此篇文章而採訪的醫生們都同意,大多數那些器官並不來自中國。在一些掌握此項醫療技術的貧窮國家,象印度,有着興旺的黑市器官交易市場,由活人心甘情願地出售器官。迪弗羅醫師說:「我認爲這種事無論從道德上還是倫理上,都應該受到譴責。」「如果有受譴責的程度劃分,那麼中國應該獲得最應該受到譴責的,因爲他們剝奪了死囚的可以拒絕的權利,摘取死囚的器官來獲利。與那些窮到絕境的貧困的器官出售者不同的是,中國死囚器官賣得的錢,受害者或他們的家人是一個子兒都見不到的。」
幾乎每個有器官交易的國家都有法律禁止這種器官買賣。印度和日本是屬於那些在過去的十年中當器官交易上升時頒佈禁止器官買賣法律的國家。在美國,如果在美國本土收取費用安排病人飛往中國做器官移植是犯罪行爲。但是,就如同與毒品的鬥爭一樣,許多專家認爲唯一真正解決器官買賣的方法是滿足需求。人們需要通過人道的方式儘快得到器官,接受採訪的醫生們提出了幾種想法。
最方便的方法是讓更多的人在生前答應在去世時捐出器官。比利時用號令人民捐獻器官,要求放棄是否捐贈器官的選擇而做到了這一點。醫生們注意到器官捐贈卡(象那種做在駕照上的)可以在與家庭成員商討器官捐獻時增添籌碼,即使這樣,這份捐贈表格並不是一份合約書。家庭成員仍有最後的決定權。即使家屬同意了,家庭成員、父母必須在他們誤以爲仍有一線希望的時候願意與死者告別。
「腦死亡是很難讓人放棄的一種概念。日本也只是在最近才接受腦死亡的一項法律定義。」桑尼當斯特醫學中心的戴爾·迪斯特醫生解釋道。「一個人怎麼能接受這個人已死亡的現實,他的親人身體是溫熱的,心臟在跳動,機器在使他的肺部上下伸縮。他只是處在一種昏迷狀態之中呀。」在世界上許多地方,包括亞洲的一些地方,人們保持堅定的不可改變的禁令,禁止在人去世後騷擾遺體。
但是,沒人能指望中國的官僚們能逐漸放棄死囚器官買賣的暴利。而迪弗羅醫生說他講出真相只是出於自己對中國販賣死囚器官的義憤。(完)
轉自大紀元新聞社譯自紐約《村聲》週報長篇報導,週刊號(2001年5月2─8日),文中小標題爲編譯者所加,愛力克·巴特和呂貝卡報道,原文請見 http://www.villagevoice.com/issues/0118/baar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