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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賴昌星滅口到底對誰有利?
 
胡平
 
2001年7月2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在《遠華案」黑幕》(盛雪着,香港明鏡出版社,2001年7月)裏,賴昌星講到此案和中共高層的錯綜複雜的關係,精彩之處甚多,不過在這裏,我只講其中最令人生疑的一點,在我看來,這一點也許是全書最主要之點。

按照賴昌星的說法,遠華案之所以結不了案,是因爲高層「幾個派在鬥嘛」,「現在江澤民絕對是不想搞這個事的」,「主要是朱容基對江澤民有意見」,「一個是賈慶林的事,因爲賈是江澤民的人,他怕賈慶林接他的班吧。」「朱容基是想把賈慶林搞出來事情後,好用他自己的人接他的班,」「就是要給江澤民不好看」。按照賴昌星的說法,「我跟賈慶林認識」,但「我跟他太太根本就不熟,也跟賈慶林沒有生意上的來往,根本沒有這回事。」「我跟她(賈慶林太太林幼芳)三分錢的關係也沒有。」朱容基「不是不放過我,他是不放過賈慶林嘛。如果我能回去說:賈慶林跟我有生意上的往來,他太太拿了我多少錢,那賈慶林不就得名正言順地下臺了,還有什麼可說的?現在就是還拿不到我這句話嘛。」「只要我回國了,就行了,我不說,他也可以說我說了,他們審案就是這樣審的」。(見該書第33頁-47頁)

賴昌星編造了一個連三歲小孩也騙不了的大謊言。他力圖讓我們相信,賈慶林夫婦本來和遠華案並不相干,朱容基之所以抓住遠華案不放,一心要引渡賴昌星迴國受審,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是想借賴昌星製造僞證,製造冤假錯案,從而扳倒賈慶林,要江澤民難堪。這好比說劉少奇要製造冤假錯案搞倒江青讓毛澤東難堪。可能嗎?這不是天方夜談嗎?

如果賈慶林夫婦確實和遠華案有重大牽連,朱容基從賴昌星身上開刀正面強攻,拿出過硬的人證物證,江澤民恐怕想保賈慶林也保不了。但若是賈慶林夫婦在遠華案上清白無辜,朱容基卻硬想對江核心的心腹愛將栽贓陷害,並藉此打擊江核心本人,難道江核心竟沒有力量主持公道,保護清白部下不遭陷害,保護自己威信不受損害麼?

如果你告訴我,江澤民想製造一起冤假錯案,打倒朱容基的心腹愛將,並藉此讓朱容基難堪;我以爲這很不容易,但還不是不可能。然而,你要是對我說,是朱容基想製造一起冤假錯案,打倒江澤民的心腹愛將,並藉此讓江澤民難堪,我認定辦不到,我認定決無可能──你莫非以爲江澤民是漢獻帝,朱容基是曹操嗎?

賴昌星說他若被引渡回國,定然會被當局殺人滅口。問題是,誰想把賴昌星殺人滅口呢?假如賴昌星對記者所言屬實,也就是說,如果賈慶林確實沒有捲入遠華案,從而不應該對賈慶林的地位造成更大的損害,不應該影響江澤民的聲譽,那麼,不是別人,恰恰是江澤民自己,最希望對賴昌星的審理能夠公正的進行,得出實事求是的結論;也恰恰是江澤民自己,最願意保護賴昌星的人身安全,最沒有動機去違反中國政府對加拿大方面的承諾,去無謂地把賴昌星處以死刑。假如說江澤民和賈慶林都最願意保障賴昌星的生命安全,還有什麼人能夠殺人滅口呢?

另外,賴昌星說朱容基想搞倒賈慶林,其目的是阻止賈慶林接自己總理的位置。這種說法也很可疑,因爲從現在的形勢看,賈慶林好象已經失去了接任總理的可能性,就算他沒有直接捲入遠華案,因此沒犯腐敗罪,失察失職這一條卻是推不掉的,除非整個遠華案就象賴昌星說的那樣是莫須有,或者是小題大作。

有人說:因爲賴昌星需要在加拿大申請難民以保住性命,所以他會向記者講出真相。然而,爲了獲得政治庇護,賴昌星有必要講出全部真相嗎(這裏還暫且不說如果賴昌星確實犯有嚴重的經濟罪行,那麼,不是講真話,而是講假話才能獲得政治庇護)?再者,爲了獲得政治庇護,賴昌星只消對加拿大移民官講出真相就夠了。他憑什麼要對一位中文記者傾吐全部實情呢?接受記者採訪,意味着講話內容都可能公諸於世,因此可能激化中共當局某些權勢人物的報復慾望,他難道不顧慮自身安全?更何況他還有親友在國內當人質呢。

無論如何,《「遠華案」黑幕》一書提供了該案主要當事人賴昌星的一面之詞,對我們了解遠華案總是有所幫助。至於你對賴昌星的話信多少,那就取決於你自己的分析判斷了。不過,有一點是清楚的,迄今爲止,賴昌星的口述對賈慶林是有利的,對江澤民是有利的,對朱容基則是不利的。如果賈慶林確實涉入遠華案,象現在這樣,賴昌星遠走高飛,鞭長莫及,整個案件無法深入,不了結也得了結,那一定是賈慶林和江澤民都感到欣慰的。

關於遠華案的材料,我也讀過一些,但實不敢說了解其內幕,先前寫過一篇文章「囚徒困境、科舉作弊與賴昌星案」(載《北京之春》2001年2月號),重在邏輯分析,未敢輕下判斷。本文對賴昌星幾段口述提出質疑。有興趣的朋友不妨將兩文參照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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