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培武原是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的民警,因被懷疑是一起惡性槍殺警察案件的兇手,在未辦理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於1998年4月22日,被昆明市公安局刑偵部門關押審訊。1998年8月2日,昆明市檢察院批准逮捕了杜培武。1999年2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杜培武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杜培武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後,被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去年6月,昆明警方破獲一起震驚全國的殺人劫車特大團夥案抓捕真兇後,意外地洗清了杜培武的冤情。7月,杜培武終於被無罪釋放。至此,杜培武已整整被關押了26個月。
這一事件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此間司法界人士認爲,這是一起典型的刑訊逼供案,在判決證據存在多個疑點的情況下,杜培武申訴無門,最終還是被判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