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報刊上不斷報道了有關全國公款用於吃喝的數字,這裏援引幾則。1993年4月24日香港《文匯報》據北京消息:在過去的一年裏,全國因吃喝、旅遊而花掉的公款已突破了1000億元大關。統計表明,全國大中型飯店、賓館60.8%的營業額來自公款請客。1995年5月22日《人民政協報》在一篇報道中說,據國家統計局測算,全國大中型飯店中,有60%~70%的營業收入來自公款宴請,以保守的態度估算,全國用於公款宴請的費用高達800億元之巨。1995年7月13日俄羅斯《共青團真理報》刊載了該報記者在中國採訪後寫的一篇消息,記者在消息中指出,據報道,中國官員僅1994年就在宴會上吃掉了120~140億美元。按當時匯價折算,大約相當於人民幣996─1162億元。根據以上幾個數字估算,1992年至1994年這三年之間,每年用於吃喝的公款平均在人民幣800億元上下,可能是較爲接近事實的。在1992年這一年,中國國家財政總收入爲4188.97億元,總支出爲4426.46億元,其中文教、科學、衛生事業費爲789.47億元,國防費爲377.8億元,撫卹和社會救濟費爲66.24億元(據中國國家財政部長1993年3月16日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所作1992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和1993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1992年至1994年三年之間每年公款用於吃喝的費用平均按800億元計算,則這個數字大約接近於1992這一年國家財政總收入或總支出的20%,與國家文教、科學、衛生事業費基本持平,爲國防費的1倍以上,是國家用於撫血和社會救濟的費用的12倍。
再從地方上看,據報道,上海1992年一年間用於宴請吃喝花銷高達100億元。湖南省1990年全省僅縣以上單位吃喝費上了賬本的就達1.8億元,相當於該省一年水利投資的2倍,教育投資的3.5倍。1988年河北省的城市抽樣式調查隊於該年9月下旬對18個市、縣的35個賓館、飯店、招待所進行了一日實地調查,在這一天之內,就有214家單位(其中行政機關約佔35%)擺設筵席411桌,花款8萬餘元,其中標準最高的每桌爲550元。該隊據此推算,這個省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一年要開支的筵席費用達數億元之巨。1988年12月28日的《人民日報》還報道了湖北省荊門市鄉鎮幹部和村幹部用公款吃喝的統計數字。據對35個鎮、鄉、街中的5個鄉、鎮政府機關(不含鎮直屬單位和企業)的抽查表明,1987年一年之內,其客餐開支,有2個鎮突破2萬元,2個鎮在1.5萬元以上,1個鎮爲1.3萬元。還有1個鎮的26個村的幹部從1987年1月至1989年8月吃掉集體資金19.64萬元。以上鄉鎮和村幹部用公款吃喝的數字還不算太高的。以鄉鎮幹部而論,1995年6月10日的《安徽工人報》披露了安徽省泗縣有一個鄉,在1993年1月至1994年10月的22個月內,竟吃喝掉公款31.37萬元。據報道,由於這個鄉經濟基礎較差,大量的招待費從農民手中提取。1994年旱災,爲了吃喝,該鄉在規定的農民負擔之外,又加重提留人均負擔30.90元,提留總額達59.35萬元,其中部分資金即用以吃喝揮霍。《四川日報》也報道過,該省資陽縣的窮鄉僻壤裏,有一個「袖珍鄉」,全鄉只有8000多人口。這裏的農民生活並不富裕,鄉里基本沒有集體企業,由於偏僻,縣、區的會議很少在這裏開。但這個鄉從1990年1月至1991年7月,僅鄉政府和財政、農經、農技、廣播、計劃生育等部門以「生活費」名義支出的吃喝款就達10.06萬元,相當於吃掉了200個本鄉農民一年勞動創造的財富。據指出,許多專項資金被幹部吃喝掉。如農業發展資金1990年全鄉收取2.91萬元,被吃喝掉1.38萬元,佔總額的47.4%。鄉鎮之下村一級的幹部,據統計,1989年全國村級集體用於吃喝招待的支出平均每村4800元。江蘇省宿遷市關廟鄉有一個村,除農業外,一無其村辦工業,二無其他經濟收入,是該鄉比較貧困的村之一。而這個村的幹部,自1985年起,6年之內連續吃喝掉公款6萬餘元。據報道,幾年來,這個村的村幹部利用各種機會,巧立名目,大吃大喝。甚至有的家裏來了客人,也在飯店裏用公款招待。村裏無錢供他們吃喝,他們就加大農民的提留款,致使該村農民每年各種提留款式高達人均120元;甚至連村裏賣樹準備架電線的7800餘元錢也被他們吃完花光。此外,鄉鎮企業領導幹部利用職權以公款吃喝的現象也相當嚴重。據江蘇省農村調查隊對蘇北10個鄉鎮1993、1994年兩年鄉村集體企業資產使用情況的調查,發現鄉村企業集體資產收益(不含制度規定的管理費和稅前的社會性列支)中用於企業再投入的僅佔15.5%,而用於財政「吃飯」等非生產性支出高達27.9%。這裏調查的還只是鄉村集體企業。有些國有大企業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數字更加驚人。《冶金報》在1989年12月5日報道了鞍山鋼鐵公司領導如何堅決剎住公款吃喝風,但在消息中卻透露了該公司前幾年每年僅吃喝方面的招待費用就達一二千萬元。
從上面列舉的數字,大體上可以看出近年來全國用公款大吃大喝這種特權行爲的規模。至於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場合、方式或理由,實際是藉口,主要包括諸如召開各種會議,洽談公務、業務,接待上級檢查,招待參觀、訪問者等等。除這一類或可稱爲正當活動中的不正當吃喝之外,還有的黨政幹部在執行公務活動中接受有關方面的吃請而憑藉權力給予對方好處。例如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有一個區的技術監督局副局長,於1995年4月一次執行公務過程中,接受個體戶宴請,花銷1000餘元,其後便將個體戶應交的保證金從30萬元降至5萬元。又如,河北省有一個縣的技術監督局執行所所長,在對縣城一糕點加工個體戶進行質量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按有關規定應罰款3600元,接受當事人宴請後只罰款600元。有的幹部則不需任何正當理由,僅憑自己的權力,下到基層要吃要喝,而基層有的爲巴結、討好上級,甘願接待,有的有苦難言。曾經有一個省的貧困地區的行置專員,並且是全國和省的人大代表,當他調任這個省的省經委副縣長主任之際,自己主動提出到這個地區所屬縣(市)企事業等單位「告別」、「辭行」,活動累計長達51天。其間他在19個單位吃請19次,共擺宴34桌,花費公款3272元。加上他參加32個單位爲其舉行的「告別會」和接受19個單位的各種禮品,共計花費公款5336元。此人因此被當地羣衆稱作「告別專員」、「吃喝專員」。儘管這個幹部的問題被報紙披露後受到了查處,被撤銷了黨內外職務,也當不成各級人民代表,但這一則事例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用公款大吃大喝這一特權行爲複雜的社會背景。吃喝雖然是這位前專員自討的,但有那麼多單位不管願意或不願意畢竟用公款請他吃喝,給他送禮,看來與這位前專員調升到省裏任要職有很大關係。請吃、送禮的單位,不會不考慮到日後可能有求於他。還有一種大吃大喝的方式,可以稱作自請自吃。即將利用各種手段弄到手的錢財,存入本單位的「小金庫」,然後由本單位的領導、部分有關人員以至全體人員憑這些錢財大吃大喝。這種現象,相當多地存在於一些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這裏僅舉一個較爲突出 的例子。據1995年6月7日《光明日報》報道,有一個小的教育委員會人事處處長,在其任職期間,利用職權,巧立名目,向全省教師亂收費達100多萬元,收來的鉅款全部落入人事處的小金庫。這個處的幹部在一年多時間裏,吃喝玩樂和濫分、私分公款達28萬元。除利用來客招待外,自請自吃163次,吃掉公款25311元。以公款大吃大喝的特權行爲中還出現其他一些惡劣、醜陋現象。如以扶貧救濟款項或建水庫移民資金吃喝者有之;在指揮防汛工作中大吃大喝酗酒鬧事者有之;認爲以公款所設宴會不夠標準,過分寒酸,竟中途退席以示不滿者有之;在公款宴請中自己陪客飲酒過量致死或強迫下級幹部陪客飲酒過量致死者亦均有之。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由於這種特權行爲沒有得到及時、有力的制止,吃喝者擺排場,講闊氣,相互攀比,近幾年來吃喝宴席的檔次或價格愈來愈高,有的達到相當驚人的程度。1988年前後,當報上披露有的地方以公款吃宴席,平均每桌120元或200元左右,其中標準最高的每桌550元這類消息時,已用了「令人咋舌」這樣的標題。到了1993年,報上已有了這樣的消息,在一個市裏,有一機關的副科長告知記者,他們一行8人包了一個單間,一餐便吃掉14000元;還有一個縣的一般幹部向記者介紹說,有一次要他們單位的局長出面招待上級領導,一席間僅法國頂級名酒「路易十三」就開了兩瓶。一瓶「路易十三」在酒店賣9500元,其中酒價8000元,服務小姐開瓶費1500元。再到1995年,報上又登出這樣一則「令人咋舌」的消息:上海蘇州河畔的一家大酒店,不久前推出一種「路易十三豪門宴」,每桌48888元人民幣。報道特別指出,在這家豪門宴上開懷暢飲的,除暴發戶中的人物外,也有國有企業領導人花公款報銷者。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富人一席酒,貧戶半年糧」,用以形容舊社會富人──剝削者的奢侈和貧富之不平等。在我們當前人民作主的社會主義社會,如果有的黨政或國有企業領導人吃了這席豪門宴,這相當於什麼呢?以1995年前後一個教授月平均工資800元計算,這相當於一個教授整整5年工資的總和。1994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爲1220元,按這樣數字計算,這一席豪門宴又相當於一個農村居民40年純收入的總和。以權力謀取吃喝這種特權現象當前發展到何等嚴重的程度,於此亦可見一斑。
(強國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