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陳建明今年49歲,電白縣人,研究生學歷。去年電白高考舞弊案案發時,陳任2000年電白縣高考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據查明,至2000年7月止,陳建明共擁有銀行存款512.2萬元、集資款2萬元和造價18.9萬元的樓房一幢,財產總值533.1萬元,其中有112.9萬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檢察機關起訴稱:2000年電白高考前夕,陳建明在收到羣衆舉報有考生準備在高考中利用傳呼機接收答案進行作弊的信件後,未引起重視及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反指羣衆告其「黑狀」,並多次在公開場合查對舉報信的筆跡,追查舉報人,使電白高考工作重心發生嚴重偏差。
起訴書還指陳建明與人合謀僞造借據私分利息、私挪公款集資分息,並收受教材「回扣費」共23萬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