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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場紅包」觸目驚心
 
2001年8月3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來自中央紀委的消息說:自去年底到今年5月底,全國各地幹部上繳的「紅包」數額已超億元,重慶市上繳禮金、有價證券等1591萬元;浙江省1952萬元;湖北省1201萬元……

本來是民間親朋好友之間用來表達親情和友情的「紅包」,近些年來卻成爲了一種權錢交易的重要手段,滲透到了各種正常的公務和職務行爲中,這種官場的「紅包」腐敗已到了非大力治理不可的地步。

發達地區此風盛行落後地區也不遜色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當前官員收受「紅包」的現象十分普通,既有普通幹部,也有高級幹部;發達地區「紅包」盛行,貧困地區也不遜色。安徽阜陽是一個貧困地區,但原市長肖作新收受的賄賂卻達2000餘萬元,據他交代,其中大部分是逢年過節、婚喪嫁娶、生病住院期間收受的「紅包」,他每年在端午、中秋、春節3個節日中就能收到六七十萬元的「紅包」。在一個經濟落後的地方尚且如此,「紅包」腐敗之嚴重可見一斑。

當前收送「紅包」的名目非常繁多,「可謂花樣翻新」,主要名目有7種: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收送的禮金;婚喪嫁娶、子女參軍升學、建房喬遷、生日祝壽等家庭重大事宜收送的賀禮;領導幹部及其家人生病、住院收送的慰問禮金;參加各種公務性活動(如慶典、會議)收送的禮金;下級單位發給領導幹部的獎金、補貼或勞務費;辦事的酬金;領導幹部本人的升遷、出差、出國出境、進修學習時收送的賀禮或贊助等。

國家集體蒙受損失

官場「紅包」腐敗的嚴重危害不言而喻。它既嚴重腐蝕了領導幹部,又助長了「一切向錢看」、無禮不辦事的惡劣風氣;使國家和集體的財產遭受鉅額損失。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不少幹部談到「紅包」的危害時頭頭是道,但對能否拒收「紅包」卻態度曖味。一些幹部坦率地承認,拒收「紅包」也很難,並稱大多時候收受「紅包」是「情不得已」,如果拒收「紅包」將使自己成爲官場中的「異己」,「日子不好過」。他們舉出諸多的事例加以佐證。見諸媒體的安徽省利辛縣委書記夏一鬆拒收「紅包」的遭遇,是被提到最多的事例。

縣委書記拒收紅包遭非議

夏一鬆出任利辛縣委書記不到半年,就收到各級幹部以各種名義送的「紅包」達60多萬元。夏一鬆非常震驚,在全縣幹部大會上,責令送錢者限期取回,否則全部上交縣財政。這一舉動儘管被媒體廣爲讚揚,然而他在當地卻屢遭非議,不少人認爲夏「不識抬舉、不懂禮數」;有些上級領導也認爲「你退錢就是了,何必給地方形象抹黑」,「讓羣衆怎麼看前幾任的領導?」接受採訪的幹部由此推斷,拒收「紅包」的做法似乎不符合「官場」的「遊戲規則」。

官場的收送「紅包」是一種嚴重的腐敗行爲,不能把「情不得已」作爲心安理得收受「紅包」的藉口。有的人認爲本人並沒有主動索賄,只是迫於環境的壓力對不法行爲隨波逐流而已,如一些機關幹部春節期間收受下屬企業進貢的「紅包」等;但是,如果你不是掌握一定的權力還會有誰去給你送「紅包」?一方面,收受「紅包」的領導幹部,大多抱有僥倖心理,認爲這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而別人不知的事情,大肆收受「紅包」;另一方面,領導幹部收送「紅包」往往打着人情交往、禮尚往來的幌子,用濃厚的「人情」掩蓋權錢交易的實質。收送「紅包」就是一種受賄行賄的犯罪行爲,不能拿「情不得已」當「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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