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組圖:彩虹坊何時不再呻吟?

這家酒店將彩虹坊當作門面


人民網1月15日電 座落在寧波市鬧市區的「彩虹坊」,建於清代嘉慶廿三年(1818),1984年列爲文物保護單位,是寧波市區僅有一座清代石牌坊。1994年8月,彩虹坊被改作酒店的門面,爲此,寧波一些文物保護工作者投書當地新聞媒體,呼籲妥善保護。

1994年8月16日,寧波日報刊登的「讀者來信」。



彩虹坊面目皆非


但是6年多過去了,這家酒店的業主已換了幾個,但門面依舊。相反,在牌坊上肆意安裝起霓虹燈。我國《文物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文保單位不得建設危及文物安全的設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體量、色調等與文物保護單位的環境風貌不相協調的建築或者構築物。」我們不禁要問:彩虹坊何時不再呻吟?

夜幕初上,彩虹坊酒店燈火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