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2002年8月12日下午4時左右,河南省汝州市的張秀鳳、孫賢、牛松蘭、趙文朝四名基督徒正在聚會。汝州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長王亞偉帶著四名公安人員闖進張秀鳳的家,將正在聚會的四人全部抓到汝州市公安局,並搜走了幾本聖經,還威逼張秀鳳將所有信神的東西統統交出來。

在公安局審訊期間,牛松蘭乘沒注意逃脫了。一女警審問孫賢信什麼教以及聚會的內容等。這時一老公安突然大吼「信神就是反革命!」威逼張秀鳳交出信神的所有書籍,還說:「你不交待,就憑你信神也夠判你三年的!」。另一公安人員迫使趙文朝頭頂著牆跪在地上兩個多小時,並煽其耳光,逼他交待信神的事。

審訊到夜裏12點左右仍無結果,公安人員就強迫他們三人簽字、按手印。最後張秀鳳被罰款1000元,孫賢罰款200元,三人先後被釋放。臨走時每人都被警告:回去後再聚會,抓住了就得判3年!

資料來源: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