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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扭曲!她不是政治異見者也不是法輪功修煉者
 
陳琪
 
2002年11月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編者按:《開放》雜誌第11期透露中國精神病患者1600萬人,這個數字是指真正的患者,而還有無數的正常人被江澤民集團送進了精神病院遭受着非人的折磨。下面是《開放》雜誌刊登的一篇文章,談到一位女士的悲慘命運,她不是政治異己者,也不是法輪功修煉者,而只是一位普通的幼兒園教師。我們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到人性的扭曲,這是我們民族的悲哀。

關入瘋人院,迫害上訪者

世界精神病學會在日本橫濱召開大會,決定調查中國大陸利用精神病對異議人士和法輪功信徒進行殘酷鎮壓的行爲.就此想談一宗我知道的個案.

中國大陸奉行"一對夫妻一個孩"的國策.但結婚後生小孩,還需要申請生育指標,否則胎兒就成了不準出生的人.不是強迫你(哪怕已懷孕七,八個月!)墮胎,就是在孩子出生後懲罰爸爸媽媽.但這還不夠,有了生育指標,還得有本單位負責人的同意,否則,生兒育女還有麻煩.

未獲領導批准懷孕受打擊報復

我的朋友張共來女士即因爲未獲領導批准懷了孕而受打擊報復,因不服而不斷上訴抗議,最後竟被關進精神病院達四年之久.

張於1988年7月通過考試,被哈爾濱市婦聯第二幼兒園錄取爲教師.她31歲才結婚.並在考覈錄取時她曾承諾兩年內不生孩子,可是後來考慮到醫生的意思,她在32歲時懷了孕.單位負責人覺得她違反了承諾,對她十分惱火,想盡辦法給她穿小鞋,

1989年她放完產假後不給工作,讓她去掃廁所,按臨時工對待。而且幼兒園領導不准她報銷生孩子費用,甚至扣發她應得的獨生子女費.張與園長髮生爭執後,領導便以不聽從分配和擾亂工作爲由,停止了張的工作,並停發工資,欲逼她離開。張共來向市紀檢委投訴。1991年在紀檢委的干涉下,單位認錯,紀委和婦聯還決定:爲了緩解雙方的緊張關係,張可以休息一段長假.半年後,她要去上班卻被領導按編制外處理了,不允許她上班.幼師滕校長(全國勞模)說:「你不是能告狀嗎? 把我們告到紀檢委,有能耐告到市長那去!想上班沒那麼容易」。從1997年1月起,張共來不斷給市委領導寫信要求討回公道,獲得工作權利,但校方反誣她有偏激性精神病.

被強行綁架到瘋人院

她在市裏解決不了問題,只得去省委,省政府上訪.一個人舉着一塊小小標語牌,沒有人理睬她.到了1998年7月29日,她又來到省政府門口.一位幹部出來說:"你進來吧,今天我們一定解決你的問題."她一進信訪辦公室, 幼師兩校長早就等在那裏,並進來四個身穿白大掛的男子,不由分說地把她反綁雙手,連踢帶拽地塞進汽車,從省政府直接拉到精神病院.兩校長以監護人的身份簽了字,併爲張交了所謂醫療費!

張被押到該院的第四病區,反鎖在男女混合的重患羣體裏,先對她搜身,但未作體檢就把她推進約12平方米的病房裏,裏面一共五張床,沒有被子,只有一條屎尿未乾,帶有月經血的褥子,室內臭氣熏天.張要求和家屬聯繫,一個男子走過來衝着她喊道:」你以爲你是誰啊?再敢多嘴連床也搬走,讓你睡在水泥地上.」就這樣,當天一點飯也沒給她吃,也沒進行任何檢查,卻上來兩個男人,將張按住,由護士強行給她打了一大管針,張共來昏死過去,此後兩晝夜裏張共來大小便失控.而醫院沒給她吃一口飯,喝一口水,卻不間斷地逼她吃各種藥,一天兩三次地打針,她如果不服從,就得綁起來過電.她還要遭到同室真正瘋子的打罵、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衣服被撕破,頭髮被扯掉,苦不堪言.有 一次護士讓她吃藥時說: 「這裏的藥比藥店的藥毒性大幾倍」。張聽後責問她說: 『這不是故意殺人嗎,你們的職業道德哪裏去了?」護士回答說: 「這你跟我說不着,沒病誰到這裏來?你們單位拿了錢你就得吃藥.否則我們沒法交待.」

不僅如此,他們把張抓進精神病院後,故意不通知家屬,一週後,張苦苦哀求一位護理病人的家屬打了電話,才使家人找到了她。見面時她已經從頭到腳生滿了蝨子,渾身上下已是臭氣難聞。

這個精神病院裏有不少因上訪而被當作精神病患者關進來的健康人,病院對他們特別殘忍,不准他們說話, 待他們連犯人也不如.犯人還有放風的時間,精神病人也可被家屬帶出去曬曬太陽,而上訪人卻沒有這種權利,而且要忍受着打針吃藥的痛苦折磨.如果有誰敢同醫護人員理論,』就被綁在床上,不能動彈、或是增加打針劑量和增加服藥用量.

張的哥哥姐姐找到她以後,多次同市婦聯交涉.市婦聯的張桂華主席說:」我們是公家,氣,能拿得起錢,二三十萬沒問題」。甚至揚言讓她老死在裏面.又提示張共來的家屬說:如果寫出書面保證,永不上訪,就可以放人!

由於家屬的不斷交涉,兩個月之後張可以出去」放風」,見見陽光,後來還可以回家照顧一下孩子,儘管如此,她仍然沒有人身自由和正常人講話的權利.

寫了保證書才可能獲得平反

時至今日,她在瘋人院已經四年多了。她不僅在精神上受到了常人難以想象的折磨,更造成了身體上的多種疾病,心臟病、肺炎、萎縮性胃炎、十二脂腸球炎、膽胰炎等,還使許多舊病復發。就連本來正常的月經也不正常了,而且得不到應有的醫治.單位負責人不願出錢給她看病.張共來有段時間住在市立醫院治療肺炎,一天半夜,園領導竟指揮民警把她強行押回精神病院,醫護人員逼她吃治療精神病的藥,而不是吃治肺炎的藥。護士一面惡狠狠地給她灌藥,一面問她:」看你還告不告啦?」婦聯和醫院已終止了對她的一切疾病的治療。

張共來女士在精神病院裏親眼目睹許許多多驚心動魄的事,時間長了,也會被刺激得不正常.有一次護士給病人靜點時,針掉在地上,沾滿了細菌,該護士拿起來就要往病人身上扎.該醫院因上訪被關進精神病院的就有三十多人!後來,一些人陸續被放了出去,通常是由家屬前來苦苦哀求,寫保證書,一答應當事人向領導承認錯誤,不再告狀,二保證不與任何媒體接觸,三保證不向外界透露精神病院的所見所聞.如果出院以後還不老實,他們隨時隨地可以以"舊病復發"爲由把人再抓回來!她拒絕妥協,所以一直留在精神病院的病員花名冊上.

就這樣,從不準生孩子起,到如今,這孩子已經13週歲了,幼小的心靈充滿了創傷.而當媽媽的苦難卻一個接一個不斷,而且遠遠看不到出頭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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