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網上說:此乃陳水扁政府作人權秀。我蔑視這種以陰暗的小人心理看待自由社會和國際正義的說辭。不把唐元雋遣送回大陸而是放他去自由世界,決不僅僅是爲了給人看的。我以爲,說這件事關乎到臺灣的國際形象,還只是次要的理由。更最重要的理由,乃關乎臺灣本身保護人權的質量──不僅是保護臺灣人的人權,更要平等對待一切受到政治迫害之人,無論他們來自哪裏。這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的必然選擇,也是國際公約對政治避難者的法律保護,昭示了保護人權的普世標準。
對於生活在國家恐怖主義之下的人來說,當用手投票的權利被剝奪之後,當和平地表達異見屢屢遭到迫害、甚至連基本生存空間都充滿恐怖之時,逃向自由的用腳投票就是另一種方式的反抗和不服從,也要冒極大的風險,有勇氣者方能踐行。逃往這一行動本身,除了逃亡過程的風險之外,起碼還表示:人是追求自由的存在,沒有任何理由忍受強權所造成的恐怖秩序,特別是由權力濫用所帶來的恐怖,尤其令人厭惡。又特別是這種恐怖的無所不在且加諸於個人,形成了直接的人身迫害,就更要應該選擇反抗──或舉手說「不」或用腳說「不」。所以,在共產極權甚囂塵上的整個二十世紀,逃離獨裁製度的流亡,或想方設法從獨裁國家移民自由國家,已經成爲一種世界性現象,於今不絕。
逃亡者並不怯懦,他只是以此表示了追求自由和安全的意志,相反,真正怯懦的是相信並依靠暴力恐怖的統治者。他們不相信尊重、寬容、理性、節制、對話、耐心、妥協的價值,不相信善待人性對維繫人心的根本作用,不相信和平的手段終將取勝。專以暴力強制和製造恐怖爲業的獨裁製度,無論多麼自恃握有專政機器而顯得不可戰勝,也無論多麼會營造表面的繁榮穩定,而其骨子裏的反人性的野蠻和膽怯、無能和弱智,就在人們用腳投票的逃亡中,被凸現得一覽無遺。
所以,我爲那些逃離了政治恐怖的人慶幸。
2002年12月8日於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