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李華桂發表在12月9日明慧網上的文章說,2001年7月底,她因發真相材料被非法關進廣東三水婦女勞教所。在那裏她和已被關押在那裏的周雪菲,這個美國人譯作「 飄揚的雪花」的年輕妻子同處了半個月。
據她講,不知他們給周雪菲羅織什麼罪名,判她勞教三年。三水婦女勞教所將法輪功學員編在二大隊。在這裏,她們的一切自由和權利全被剝奪。24小時被「監控」,連吃飯,睡覺,上廁所,沖涼都被嚴密監控。法輪功學員不能接觸,不能交談。她在文中說,有一次排隊,「我跟周雪菲在一排,天很冷了,我問她爲何不穿襪子,她剛回答我,就遭到班長的一頓訓斥。」
有被關押時間長的大法學員冒險告訴李華桂,初期所裏對堅持信仰的學員,將她們夏天綁在籃球架上曝曬,冬天剝光衣服捆綁著放到室外水泥地上凍、或不準上床,整晚剝光衣服強迫坐在地板上凍,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雪菲始終堅持自己的信仰,相信她自然也受過這些迫害。
很多次管教不讓給雪菲坐的位置上擺飯,雪菲不知因此捱餓了多少次;還有一次,雪菲排隊打稀飯時,被夾控人員將碗奪去,並譏笑、辱罵她。
雪菲的視力不是太好,又沒帶眼鏡進去。在這種情況下還被強迫參加勞動,用針線做手工藝品,其中很多出口美國。每次收工時,她看到雪菲總是揉著通紅的、流淚的眼睛,偶爾有機會時,雪菲告訴她:眼睛很痛。
雪菲堅信自己是好人,沒有罪,所以她不配合惡人,她不參加軍訓、不上課、不參加早晚的集體點名,管教找她談話時她堂堂正正不下蹲。但是雪菲始終以善心笑對惡人的迫害,一有機會就跟她們講真相。她經常主動打掃衛生,幫班上所有的人洗枕巾、床單等。
李華桂表示,雪菲和所有的法輪功弟子一樣是無辜受迫害的。而她知道的只是一點點。雪菲到底遭受了多少非人的折磨,只有當她有機會控訴的時候,人們才能完全知道。她希望所有善良的人們伸出援手,營救出雪菲,還她以自由。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