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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露江胡斗现况的一张难得的照片!(图)
 
田恬
 
2002年12月1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人民网12月5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早餐吃了个怪蛋 敲开一层蛋壳还有一层蛋壳》。为此俺写了一篇文章《一条世界上闻所未闻的新闻》,依俺看,外面那层只有少许蛋清的多余蛋壳就是暗讽江泽民,明明人家政治局常委会是一个完整的“蛋”,可它硬要包在外面,充大瓣儿蒜。

现在江泽民不但在大陆搞独裁,还给香港搞了个23条,这个23条可是冲着全世界所有人去的!不管你皮肤是黄的、白的、还是黑的,黄头发还是蓝眼睛,只要到香港,不管居住、旅游还是做生意,统统包括在内。

什么?您还不知道老江的马屁精董建华在香港搞了个基本法23条立法咨询条例?俺给您准备下了,您看了下面这23条中的一小部份内容就得吓出一身冷汗:

1、条文规定在中国大陆内任何以国家安全为由被取缔的团体,其分组织在香港随时被取缔,港府无须任何独立调查。换言之,大陆怎么做,香港就跟着做。

2、条文中还有意偷换概念,混淆国家与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国家,公民有监视、弹劾政府的权利,而在23条立法中规定反对政府就是反对国家。

3、23条立法中授予警方的权力过大:如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随时进入民宅搜索、拘捕,无需证据,警方的怀疑就构成证据。

4、任何港府认为是煽动性的言论都可入罪,无论此言论是口头的,书面的,还是电子形式的;发表此言论的人有罪,听到的人有罪,知情不报者还有罪。

5、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如违反23条可被引渡回港;在香港内的人,无论国籍如何(包括过境者和来访者),都受23条立法的限制。轻者一般入狱7年,重者终生监禁。

俺早就说过,照江泽民这样搞下去,中国一定会生出来许多怪东西。为什么呢?老江不让人说话,那动物出来抗议总不能说是犯了23条,要判终身监禁吧?

12月5日人民网刚刚报导了母鸡生怪蛋,这回老母猪也跟着忿忿不平啦!

人民网12月13日转载《燕赵都市报》当日的文章《小猪2个脑袋3只眼 同胞四兄弟只有这头怪》 。报导说,12月11日,河北省新乐市邯邰镇香城村一农户家的母猪生下了一只奇怪的小猪,这个小猪长着两个脑袋、两张嘴、三只眼,村里人对此啧啧称奇。

文章说,接到反映后,记者来到了该农户的家里。这只体重1000克的白色小猪确实长着两个头、三只眼睛、两张嘴,其眼、嘴及头以外的其他部位与正常小猪没有差别,只是两个头连在一起,一只眼位于中间与其他两只“共用”。

您看看,「两个头、三只眼睛、两张嘴」!这不是反映出当今咱党中央的状况吗?本来只有一个头儿,现在第四代一接班,按理来说还应该是一个头儿,结果江泽民硬赖在军委主席的位子上不下去,现在就成了两个头(江头儿和胡头儿),两张嘴同时发指示,这样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发出的声音自然就不一样了,江氏把持的新华社把江泽民的大照片登在胡前面,江出席的会议、讲的话都登在头版头条,而新中宣部长指挥得了的人民日报把胡锦涛的活动放在头版头条,而让江泽民在一边「稍息」。

还有更绝的!

「只是两个头连在一起,一只眼位于中间与其他两只“共用”」,如果咱党中央两个头不连在一起,那就是“割据”局面了,割据一定要有军人参政,军方分裂各保其主,按照胡锦涛的个性,不到要掉脑袋的程度,估计他不会走到这一步。所以明明是两个头,但还连着;明明各有各的眼,但还维持一只“共用”,这只怪猪不是把党妈妈那点儿绝密揭露得体无完肤了吗?

文章还说,据这家的主人说,这个母猪是他们家自小用玉米面、麦麸等喂大的,这是它第三次“生产”,前两次产下的18只小猪都很正常。上午7时30分左右,他家的母猪开始生产,生下的第一个就是这个奇怪小猪,后面产下的三个小猪都很正常。

咋就这么巧,生下的第一只是怪猪?俺猜,是老母猪在骂老江:不管中共怎么折腾,怎么内斗,八十几年来此等怪事还是第一次出现。

文章最后把主题点明喽:「河北省农科学院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小猪其实就是动物变异的产物,母猪在受孕过程中可能受到了某种因素的影响,形成了一个非正常的胎体。」

中共十六大在「受孕过程中」受了什么因素的影响,媒体早就揭了个底儿掉,俺在此就不罗嗦了。


老江不下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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