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要求香港政府不能以通過23條立法的形式來壓制反對聲音,限制言論、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限制參加工會和罷工的自由和權利,限制參加學術研究、文藝創作和其它文化活動的權利。
決議強調北京當局能否尊重香港的自治將影響歐盟與中國未來的關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