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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自由戰士」,不要做「罪犯」
陳:恐怖攻擊事件在中國有兩類,一類是有組織的,主要是恐怖爆炸,這類事件不多見,這是中國政府對外宣佈的新疆分離主義分子的恐怖攻擊事件。我說的不是這一類的恐怖攻擊事件,而是另一類無組織的恐怖攻擊事件,往往是個人所爲,恐怖攻擊的形式主要是恐怖爆炸和濫殺。中國政府經常不把這些事件作爲恐怖攻擊事件來報道,害怕把這些恐怖攻擊事件報道了,擴大影響了,會造成更多的人用這類辦法發泄對政府的不滿,所以除了實在無法掩蓋真相,這些事件都被稱作是「事故」。你想想,是「事故」爲什麼總是害怕記者去採訪呢?連中國自己黨報、黨刊和中央電視臺的記者都不准許採訪,這裏是有緣故的。 杜:您這樣的分類很有意思,能不能請您舉例子進一步作些說明? 陳:例子很多,幾乎所有中國報紙上報道的爆炸事件,你只要仔細研究,都可以發現政府在掩蓋真相。我給您只要舉一個例子,您就可以明白我的意思了。去年3月份,山西有個人參加別人的婚禮時帶去了50公斤的炸藥把婚禮給炸了,死了37個人。 杜:這個事件當時很轟動,海外的媒體轉載了中國國內的報道。報道說這是一個因爲妻子跟別人通姦,他殺死了妻子和兒子之後,又去把人家的婚禮給炸了。不知道我記的對不對。 陳:對,這是中國媒體的報道。但是,媒體沒有報道的是,炸婚禮的那個叫劉佔金的人,他的妻子是跟什麼人通姦,而婚禮上又是什麼人蔘加的婚禮,死的37個人都是些什麼人。中國的媒體不敢報道,我是從山西老鄉那裏得到的準確消息,因爲告訴我的人說他的同事那天就在那個村,村裏的人都知道劉佔金究竟爲了什麼要那樣做。 杜:究竟爲了什麼? 陳:首先,劉佔金的老婆長得漂亮,村黨支部的領導幹部是利用職權把她給佔了。不光如此,那個領導幹部自己是有家室的,他還拿劉佔金的老婆「請客」,讓劉佔金的老婆去陪縣裏的領導。不管劉佔金的老婆是不是自願的,這黨和政府的官這樣做不光是缺德,也是違法的。這是其一。其二是村裏消息傳開,劉佔金知道了事情之後,老婆終於承認了,說是受到誘逼的,不敢得罪村裏有權的領導幹部,也是爲家庭有個靠山辦事方便。劉拉著他老婆到縣公安局裏去控告。結果縣公安局的人嚇唬劉佔金的老婆說,誣告小心坐牢,劉的老婆一聽沒有希望,相信告了不但不能贏,而且還會遭殃,就什麼也不敢承認了。 杜:原來如此。現在中國農村的共產黨幹部中「土皇帝」很多,佔別人老婆的事情傳說中非常普遍。 陳:是這樣。大部份情況是可憐的戴了綠帽的男人要麼忍氣吞聲、要麼外出找別的女人尋求心理平衡、要麼離婚。劉佔金先是要討個公道,他先是到公安局去告,說明他當初是相信政府的。後來告不了,他就用自己的方式來主持公道了。他殺了老婆孩子,之後到婚禮上去爆炸,是因爲那是一個村幹部家屬的婚禮,村裏、縣裏好多當官的和他們的家屬都去參加,所以劉佔金跟他們同歸於盡去了。 杜:劉佔金這樣做雖然事出有因,但是他殺人、爆炸的做法不但違法,而且傷及無辜,這是無法得到同情和原諒的。 陳:正是這樣。劉佔金是個沒有什麼文化的農民,所以他不懂得自己遇到這樣的事情之後應該怎麼樣做。在不可能從政府那裏獲得公道的情況下,如果劉佔金換一種方式表達憤怒和反抗,也許他今天可以成爲人們心目中的英雄。這其中的原因,就是中國政府不敢讓老百姓知道的真相。其他一些在中國政府控制的新聞報道中出現的類似的所謂「事故」或者家庭感情糾紛而引起的爆炸事件,其實多數都有類似背後的原因。中國政府是不敢讓老百姓知道這些背後的原因的。比如石家莊的靳如超,哪能是對自己女朋友不滿而連著炸幾棟樓的?中國政府的報道能騙誰呢? 杜:劉佔金怎麼做可以成爲人們心目中的英雄? 陳:劉佔金既然爲的是討會公道,劉佔金既然願意付出自己的生命,那麼他就應該有一個更高的目標,那就是應該從政治的角度公開發出同共產黨政府對抗的信號。他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號召其他跟他有類似遭遇的人一同參加,宣佈不承認共產黨的政府,宣佈武裝起義,宣佈上山打游擊。他假如這樣做了的話,他就是一個反抗政府專制、腐敗的自由戰士,這不但能讓他自己成爲人們心目中的英雄,獲得人們的同情和理解,而且還能夠起到號召其他人的作用。總而言之,我認爲我們中國民主正義黨應該在宣傳中負起這樣一種責任來,那就是指導那些內心有強烈憤怒和願意以生命作爲代價尋求公道和內心平衡的人,不要去做傷及無辜的恐怖攻擊的事情,而應該去做那些直接而明確地向中國政府、向天下人表達反抗這個專制、腐敗政府的事情;同樣是以自己的生命爲代價,那就不要去做那些不能得到人們同情和原諒的事情,而應該去做那些能夠得到人們同情、理解甚至支持的事情。前者他使自己成爲「罪犯」,後者他卻能夠成爲「英勇的自由戰士」。我的這個看法,正義黨應該想辦法廣泛宣傳。 訪問者:杜偉民 受訪對象:陳佔文 訪談時間:2001年10月7日 訪問地點:美國紐約 摘自(大紀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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