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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展:从布什演讲到江泽民对长春电视真相片播放者的处置
 
李威
 
2002年3月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三月五日人大会议期间,长春电视网向百万观众播放了40-50分钟的法轮功真相电视片。参与此事的法轮功学员将作为维护宪法的典范被载入史册。

在上中学期间,政治老师就告诉我们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既然是国之根本,显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那么破坏宪法就是破坏国本,就是最大的罪恶,人民当然有权以各种方式维护宪法,制止犯罪。

中国的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可是江泽民集团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民众采取的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和“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的恐怖政策。时至今日,已至少有370位拒绝放弃信仰的善良百姓被凌虐致死,公安内部透露,那些无法查证姓名的,和暗中弄死立即火化的远远超出了一千多人,他们都是被酷刑折磨致死的。此外,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和监狱里遭受摧残,还有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在洗脑班被强迫违心表态放弃信仰。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被彻底剥夺。

中国的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可是江泽民集团利用其操纵的喉舌媒体对法轮功大肆诬陷,却不允许法轮功民众发出自己的声音。在迫不得己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不得不以贴传单、挂横幅、发光盘等极度平和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同时使民众免于谎言的蒙蔽。可是这些极度平和的法轮功群众却被江泽民操纵的不法警察和610恐怖分子绑架、毒打、甚至残杀。法轮功学员的言论自由被彻底剥夺,其他公民知道事实真相的权利也被彻底剥夺,只有江泽民政府造谣诬陷的自由。而宪法中规定,给他人造谣诬陷所造成的影响及给当事人造成的精神、肉体和经济损失必须赔赏。这就是为什么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官员两次在美国被起诉成功,因为他们违反宪法!

在一个政府被利用来耍流氓,来公开违反政府自己制定的法律情况下,长春大法弟子和正义之士利用长春电视网向广大民众讲清真相,此举是对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维护,也就是对宪法的维护。中华史册已经记载下这次的壮举。

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丁关根在首都新闻工作者会议上说:当前,新闻界的危机,不是经费,而是人民群众对新闻舆论的真实性,从怀疑、不信任到反感。

江泽民集团严密封锁消息,除了新华社、人民日报、CCTV这几家外,连一般的官方新闻社都没有权力采访,整个中国就象是一个密封的大毒气室,尤其是两年多来,向民众灌输的谎言使毒气室的毒气密度越来越大,被薰昏死过去很多人、很多人,……。

为了救人一命,法轮功学员们用尽各种办法去打开毒气室的窗户。3月5日,晚8时左右,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几十万用户正在收看电视节目,突然电影、新闻、财经等八个频道被切换成《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铁窗终于被推开了,真理的声音长达四、五十分钟没有间断!当中毒的人们呼吸到新鲜空气的那一瞬间,用「欣喜若狂」「绝处逢生」来描述是否都词不达意呢?

据闻,吉林省其他地区有线电视网也播放了法轮功真相节目。如松原市节目大约持续了40多分钟,先是“自焚真相”,然后是“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等,情形与长春相似。长春日报网3月8日提到:「3月5日晚,我市绿园、朝阳、宽城、南关四城区部分区域有线电视节目中两次出现带有“法轮功”内容的影像:第一次于当日19时19分出现,约两分钟。第二次于当日20时10分至20时35分左右陆续出现。」据海外媒体7日报道,四川、辽宁的有线电视台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

江泽民集团两年多来的恐怖迫害就如同蒙面盗匪在暗夜里打家劫舍,而长春真相片一下子撕去了他们的蒙面,并将他们置于强光照射之下。靠谎言和暴力支撑的独裁者的极度恐慌是可想而知的。

从3月6日到7日晚长春市大法弟子已有60多人被绑架,并被刑事拘留。2002年3月7日,吉林省公、检、法系统召开紧急会议。据悉,此次会议除长春市公、检、法部门外,还包括各市、县、乡等最底层机构。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特地从外地赶回参加会议。据透露,这次会议是在江泽民直接压力下,针对3月5日长春有线电视播放真相光碟一事而来,要利用此事加剧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这两天警察先后到科技城、欧亚等地检查,据商家讲目的是查法轮功光碟、耗材等来源。大搜捕还在进行中。

据悉,江泽民已责令各地的610办公室拟出死刑和重刑的名单。中共内部消息透露,江泽民日前在一次秘密会议上,下令各级政府部门设立新的「610办公室」,从国安厅、公安厅直接到各地公安局一条龙作业,以便贯彻他的个人意志,达到彻底镇压法轮功的目的。不难看出,江泽民集团的法律和历史上曾出现过的一个种族为了灭绝其它种族而制定的法律没什么区别,和斯大林用来消灭政敌和异见者的法律是一路货色。本身都是非法的。江泽民的所谓法律是悬在百姓头上的屠刀,它对法轮功学员更是从来就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行过事的。

也许有人会说,未经许可就利用电视台播放自己的言论难道不违法吗?在言论自由的美国也不可以这么做呀?首先,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国家机器对法轮功进行造谣诬蔑本身就是违反中国宪法。为了揭露江的违法又必须能让广大人民知道他的违法,那么采取这种和平手段是非常明智之举。再者,美国总统有没有剥夺任何公民的信仰自由呢?美国总统有没有利用所有的电视报纸诽谤诬陷哪一个精神信仰?美国总统有没有操纵国会通过法律迫害任何公民?美国总统有没有指示法院将任何无辜的公民送入监狱?

不要说有其中任何一条都会被弹劾下台,就是私生活有问题都要接受司法部门的审讯。克林顿和陆文斯基的丑闻已经证明了在法律面前总统也不能无法无天。我还需要花笔墨来重述江泽民的违宪和性丑闻吗?

布什2月22日在清华发表演讲中说:「我是总统,哪怕是我,我也无法告诉法院要如何来判案的,行政部门,立法部门任何一个成员都不可以。根据我们的法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也没有任何一个人为法律所不耻的,自由的投票之后才能得到。」

媒体报导过,江泽民拼命飞媚眼给布什,要到德州的农场去作客,来显示自己和布什的关系,可是布什至今没有答复,外电报导说因为江泽民不是民选主席,而是人权流氓。

布什提到:「我们有着一部宪法,它现在已经有200年的历史,它限制,并且平衡三个部门之间的权力,这三个部门就是司法、立法和行政机构。我是行政机构的一员。 」

而江泽民呢?是中国所有部门的主宰!是中共的核心!

布什说:「信仰为我们指出一种道德的规范,这超越人们的法律,也号召我们承担比物质利益更为崇高的使命。宗教自由,不仅不可怕,而且应当受到欢迎,因为信仰给我们一种道德的支柱,它教授我们如何用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如何爱护其它人,并且为其它人提供服务,并且如何有责任的过我们的生活。」

而没有信仰的江泽民把自己凌驾在国家法律之上,凌驾在所有司法部门之上,他张嘴就成「法律」了?这种法律本身就是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利益,这种违反宪法的所谓「江氏法律」正在使中国的社会秩序大乱,使民族的道德败坏一泄千里!

布什说:「一个自由的社会,信任其公民,会在其自身和国家的身上寻找一个伟大的境界。」


江:不管年龄大小,什么国籍,炼法轮功就杀无赦!





布什:我保证遵守宪法,为美国人民负责。
老江:我的话就是宪法,中国人都得对我负责!



警察正在执行宪法:公民有言论自由!



民:我要向人大反映我的冤案情。警:人大只开会不管事,上完警察局你就老实了。记者,照相违法,敢照把你也关起来!



香港居民吕柏凤回大陆探亲带法轮功的书触犯了「宪法」被关押!



代表:人大年年开会,谈出什么玩意儿来了?纯粹瞎扯淡!



左:这说的和做的怎么不一样啊!右:少说话,可千万别违法!





江:我的话就是香港法,挺董!
朱:没有江主席,这特首证书到不了你手里!
董:请转告江主席,让我往东,连东南方我都不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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