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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副局长聚众淫乱被起诉
 
2002年4月1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新网北京4月19日消息:4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聚众淫乱罪对淮安淮阴公安局原副局长、公安部“一级英模”李扬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李扬曾是江苏省乃至全国有名的打黑英雄。1991年6月,时任淮阴县王营派出所指导员的李扬,孤身面对13名行凶歹徒,勇敢履职,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从歹徒手中夺回枪支,并将一歹徒击毙后,因失血太多,倒在血泊中,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荣誉称号。并先后获得全国“学雷锋积极分子”、全国先进工作者、江苏省“劳模”、“新长征突击手”等多项荣誉。

  199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扬与一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头目司传海(另案处理)交往甚密。经查,该团伙供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组织、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容留他人吸毒、聚众淫乱、私藏枪支、弹药等10多个罪名。

  1999年9月1日,该团伙的两名凶犯受人指使,在淮安市闹市区持匕首将个体老板朱某连刺数刀。朱某被刺后在医院抢救9天方才脱险,经鉴定为胸腹联合伤,属重伤害。2001年5月2日案发后,李扬积极出面“拉弯子”,要求被害人私了未果后,致使凶犯逃匿。

  经查证,李扬于1998年至2001年多次在白天鹅洗浴中心等桑拿洗浴场所嫖娼、聚众淫乱,并收受贿赂4万余元。江春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犯罪分子亲友及包工头等人贿赂3.14万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并与李扬等人多次聚众淫乱。

  另外,淮安淮阴公安局副局长孙斌利用分管刑侦工作之便,收受犯罪分子亲友马某等人贿赂3万余元,帮助应受刑事处分人员逃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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