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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人家說話,總有一天要垮臺。」這是毛澤東說的
現在有人不敢讓人民說話了。不僅不敢讓自己國家的人民說話,甚至不敢讓外國人民說話。是不是連他自己都認爲真理早就不在自己這一邊了呢? 諾大一箇中國,13億人口,只准有一個聲音,那就是中央電視臺及其「鸚鵡學舌」的各地方電視臺;只准有一份報紙,那就是《人民日報》,其它各地市的報紙無非是該報的「克隆」。 那「新聞聯播」能看嗎?有人看嗎?反正我是不看。手拿遙控,時刻準備著換臺。你看看那幾位播音員,那是在播音還是在作報告?那語氣,那表情,整個一個領導訓話! 全國沒有一家非官方的獨立的報紙,沒有一家民辦的電視臺,一箇中國人,甚至官方認爲的某些「高層次」的人,如大學的教授等高級知識分子最近也不能看香港的電視了!當然,政府官員們還在看。 這一點頗難以讓人理解。同爲中國人,香港、澳門人民能知道的新聞,卻不準大陸人民知道;領導能知道的事情,人民羣衆卻不準知道。爲什麼? 官方的理由是因爲違了什麼法。法並不等於一切,有的法是好法,它代表和維護了人民羣衆的利益;有的法是壞法、是惡法,它代表和維護了統治者的利益並且損壞了人民的利益。 不要拿法的大旗來唬人。秦始皇也有法,不是也一樣亡了嗎?合法的「法」,是人民制定的,是代表和維護人民的利益的;而不是統治者一方制定的,儘管他說他能代表人民。 官方對國外、境外的電視新聞如臨大敵,視爲洪水猛獸,不想讓人民知道,想必那些新聞一定是對他們不利,所以不準人民知道,以免破壞了他們在人民羣衆中的美好形象。但中國的衛星電視新聞卻日夜不停地向外國廣播,不知老美、老外們是不是也不准他那兒的人民收看,或者是也按收聽、收看敵臺論處,又或者也是按「違法」論處。 一個法官,如果只准原告說話,不準被告說話;或者只准被告說話,不準原告說話,你有理由認定這位法官徇私枉法;某些政府官員只准自己的「喉舌」說話,不準民 衆說話,你有理由認爲他說的都是假話,至少大部分是假話,至少是對政府官員自己有利的話是假話。 任何一個保障人權的民主國家,人民有知情權,他們有權利知道這個世界上每時每刻已經發生了和正在發生的新聞。中國不是自稱保障人權嗎,不是每年都要和世界人權組織吵得臉紅脖子粗嗎,怎麼剝奪人民的知情權呢? 只有自己心裏有鬼,才不敢讓人知道實情;只有自己理虧,才不敢讓人說話。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是與人民爲敵的統治者的愚民政策,也是愚蠢的政策。即便是在封建社會它也沒有發揮多大的作用,反倒被造反者用來鼓動人們反抗反動的統治。中國政府應該是人民的政府,中國政府官員應該是爲人民服務的官員,可是在科技發達的今天仍然採用這種低級的手段來對待自己的人民,從心態講就和那個把頭插進沙堆裏的駝鳥沒什麼兩樣了,他們的屁股也沒有做在人民的一邊,他們也忘記了爲人民服務的信念。 互聯網的日益普及,使人們更加方便的了解這個世界。但是,某些地方把上網的門檻提得高高的,比如有的地區,用169 上網,只能上國內網站,每小時2.0元;用163 上網,可以瀏覽國際網站,就是每小時4.2 元,有用嗎?讓人噁心。大不了人家多花點錢就是了,擋不住的。 有錢買電腦上網的人管不住,就拿網吧折騰,有的地區對進網吧瀏覽的人要記錄身份證號碼及上網起止時間。可笑,究竟是怕什麼?!更可笑的是14歲以下沒有監護人在場還不準上網吧,14歲的人也「反動」嗎?大人可以打牌玩麻將,洗桑拿浴異性按摩,兒童上網玩遊戲還要大人看著?當然,比塔利班強多了,除他自己之外,塔利班還不準任何人上網呢。 「爲人不做虧心事,不怕夜半鬼敲門」。不知道某些政府官員到底做了些什麼虧心事、醜惡事,對新聞防範地如此森嚴,深怕有人揭了他們的老底。 怕被人民揭了老底,惟一的辦法就是「防」。防民之口,甚於防川 .防是能防得了的嗎?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沒有人民的理解、信任、支持,任何人都不能長久。要獲得人民的理解、信任、支持,就要到羣衆中來,聽取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改正自己的缺點錯誤。就要放開言路,而不是堵塞言路。防和躲,是辦法嗎? 中國要儘快制定《新聞法》,要開報禁,要有公開、公正、公平、透明的新聞報道;要讓大家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當然還要言者無罪才行。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那個被判了刑的縣委書記張開科有句話:「管住羣衆的嘴」,就充分反映了某些政府官員的心態。大橋倒塌的醜事並沒有被隱瞞住,反誤了卿卿性命。但是這句髒話,還是經常掛在某些官員的嘴頭上,恐嚇百姓:不準亂說話,不準說我的壞話! 「不讓人家說話,總有一天要垮臺。」這也是毛澤東說的。這也是真理,鐵一般的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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