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五日,江青在北京酒仙橋的住處高燒不退,因而被送進公安醫院。與其它病人一樣,江青要填寫住院單。這次,她寫的名字是:「李潤青」。這再一次表明她對自己和毛澤東婚姻的懷念之情。「潤」是毛澤東早年的使用的字,「李」是江青的姓,「青」則是江青的「青」。三月十八日江青高燒退了,體重減了幾磅。她被轉到「一套病房」接受住院治療,病房內有臥室、衛生間和起居室。醫生再次建議給她的咽喉施行手術,但她拒絕了,同時輕蔑地說:「我就不信你們敢不小心翼翼地對待一位無產階級革命戰士。」

  在她日趨虛弱的時候,江青更常常想到毛澤東。她在枕邊保存着毛的手跡,衣上彆着毛的像章,床頭櫃上放着一張江青和毛澤東在中南海晨起散步的照片。每天清晨,當新的一天開始時,她都要背誦毛的詩詞或閱讀毛的《選集》。清明節到來的時候,她要求去天安門廣場上的毛澤東紀念堂,同時要求允許李訥帶一卷白紙到公安醫院來,她可以給毛做一個花圈。但她的這兩項要求均遭到拒絕。

  江青覺得,應該抓緊時間撰寫她的回憶錄。每天早上,讀過毛的書後,她就坐在擺有紙和筆的小桌旁。情緒高興時,爲了修正歷史的記錄,她還會就自己正在寫作的手稿題目爭求護士的意見。「《毛主席的忠誠戰士》怎麼樣?」她問護士,或者:「《獻給毛澤東思想的一生》!」她還會想到更富有挑戰的題目:「《打倒修正主義,建立新世界》。」

  五月十日,江青當着衆人的面撕碎了她的回憶錄手稿,並要求到酒仙橋她的住處去。這一舉動使周圍的人大吃一驚,但是沒有允許她這樣做。五月十二日,因爲聽了江青的情況,李訥和她的丈夫來到醫院看望江青,但江青拒絕見她們。五月十三日,她在一張《人民日報》的頭版一個位置上潦草地寫着:「歷史上值得紀念的一天。」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九六六年五月十三日,政治局召開會議。這次會議制定了新的鬥爭路線,同時江青被任命爲權力很大的文化大革命領導小組的負責人。

  五月十四日凌晨一點三十分,護士離開江青的臥室。將近三點的時候,虛弱的、絕望的江青從臥室爬到衛生間。她用幾個手帕結成了一個繩套,套在浴盆上方在鐵架上。她用被和枕頭墊在下方,以便自己能夠得到打結的手帕。她將頭伸進繩套,接着又踢開身下的被子等物.......

  三點三十分,一名護士進來,發現她已吊在浴盆的上方。其他的護士和醫生匆忙趕來,但已經太晚了。這位曾經集演員、政治家、文藝女皇和毛澤東妻子於一身的「白骨精」,在她七十七歲的時候死去了。她的屍體重一百零四點七磅,比三月十五日進這家醫院時輕了三點一八磅。

  當天下午,李訥得到了消息,來到醫院簽署了死亡通知書。不知是出於李訥的意思,還是因爲中央辦公廳官員的支持,李訥同意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葬禮。三天以後的五月十八日,江青的遺體被火化了。李訥沒有在場,江青或毛澤東的其他任何親屬都沒有到場。李訥要求把骨灰盒送給她。這時,全中國和全世界對江青的去世是一無所知。一九九一年六月初《時代》週刊向全世界報道了這一消息。《時代》週刊報道說,據六月一日沒有透露姓名的「北京方面的消息」說,江青「上吊自殺」了。消息還說,咽喉癌是她自殺的原因。幾天以後,六月四日晚十一時,中國政府證實了《時代》週刊報道的主要內容,公告全文如下:

  「新華社北京六月四日電:本社記者獲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醫期間於一九九一年五月十四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殺身亡。江青在一九八一年一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九八三年一月改判無期徒刑,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保外就醫。」

  公告沒有概括江青的一生,沒有提及她曾官居高位,也沒有提到她曾是毛澤東長達十八年(編者按:原文如此)的妻子。如果學校的孩子讀到這則刊登在《人民日報》第四版角落裏消息,他們不會想到,這個女人曾是毛澤東的夫人。

  如果西方記者沒有受到《時代》周刑這一未被證實的報道的刺激,而反覆再三地向中國各官方機構提出江青命運的問題,這一消息可能永遠也不會公諸於世。假如中國政府曾經決定宣佈江青死亡的消息,而拖了幾周才這樣做,那就是既有政治方面的原因,也有實際需要方面的考慮。另一種拖的原因可能正如香港一家報紙後來引用公安部來源的消息報道的那樣,需要調查江青的死亡是自殺還是有其它原因。這家報紙寫到:「政府高級官員指示說,在調查結束之前,不要公諸於衆。」

  中國官方公佈的消息稱,江青自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一直是保外就醫,事實上,在這個日期之後三個月,司法部一發言人還說,江青年初曾提出希望離開監獄改爲監外服刑的請求被駁回,一九八八年,官方新聞媒介幾次提到江青仍在獄中服刑。一九九一年一月,一份大陸報紙在報道江青的近況時還說:「她被關在一間二十平米的小屋裏,房間裝上特製窗戶,以便透進光線,同時,警衛也可以看到她,而她是什麼也看不到的。」無論江青從監獄到醫院,還是到軟禁,這中間是怎麼來回轉換的,說她自一九八四年五月四日起一直就是「保外就醫」,這是不確切的。

  三十年代,因爲與唐納發生糾紛,江青談到過自殺。一九七六年被捕後,絕望使她再次產生自殺的念頭。一九八四年九月,因拜謁毛澤東紀念堂的請求被拒絕,江青曾把一根筷子插進喉嚨,因爲發現及時,被搶救了過來。一九八六年五月,因爲對處境不滿,她曾用幾隻襪子結成一個繩套,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她這樣做的原因可能是感到了絕望,對自己的咽喉癌,以及對自己的處境和前途,對自己與女兒的關係,等等,這種心情同時又受到負責她這一案件或看守她的人的刺激。除此之外,爲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線」,江青已經在精神上做了準備,以結束自己的生命,她認爲鄧小平已經放棄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線」。絕望的心情加上她的「對毛的忠誠」等個人的政治的因素結合在一起,她認爲,中國已經沒有希望,她自己也已毫無前途,因而走上這條道路這並不奇怪。

  「住口,江青」(法庭審判--1980年末)

  江青關在秦城監獄。一位曾在此服過刑的犯人說:「那裏沒有人,只有閻王和幽靈」。在這裏,犯人被單獨關押,不給牙膏,以免吃牙膏皮自殺。但是,到了一九七七年底,絕望的江青企圖以另外一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她把腦袋往牆上撞。但是,在她房間裏安裝的橡皮牆,再加上門外窺視口的不斷監視,粉碎了江青的自殺企圖。江青愛吃包子,不管是甜的、菜的,還是肉餡的,她都喜歡。一天晚飯時,江青偷偷地把兩個肉包子塞進袖子,準備留作夜宵吃,被看守發現,看守她的警衛喊道:「把包子放回去!你只能拿你現在吃的。」江青羞愧萬分,把偷拿的包子放回原處。江青醒悟到,她將面臨一場「三堂會審」,是一種京劇式的審判,其目的是爲文化大革命的受害者復仇。她向檢察官指出:「我現在不是政治局委員了,我只是毛澤東的夫人,我還有另一個角色是被告,僅此而已。」檢查官們走後,江青瀏覽她收到的材料,她注意到,「四人幫」的排名是:王洪文第一,張春橋第二,她第三。她對警衛喊道:「爲什麼我不是第一?」

  在一九七九年一九八一年,陳雲接管了江青的案子,四十一年前,江青在延安設法進入魯迅藝術學院時,陳雲與她談過話,接下來是彭真在一九八零年夏負責對江青作審判前的訊問,彭真是江青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老對手,江青現在呆的地方就是他當時的牢房。

  「被告江青在一九七四年秋陰謀阻止鄧小平當副總理」。這是十一月二十六日,特別法庭終於開庭。三十五位法官及六百名特邀代表正襟危坐,地點是坐落在北京正義路的中國公安部禮堂。江青身穿素色套裝,依然鎮定自若,從籠子似的被告席圍欄裏可以看見她的手,指頭在從容地活動着,一張一合,幫助她放鬆下來。她在控制自己。她的策略是保持「尊嚴和理智」;這第一條指控是容易推脫的--中國人民肯定能理解政治鬥爭與刑事犯罪之間的區別。

  一個證人出來作證。「誰指使你去長沙向毛主席彙報鄧小平和周恩來的活動的?」這個人哭喪着臉答道:「江青下的指示。」這個證人就是王洪文!他比江青小三十二歲,他要想着未來,所以背叛了江青,承認了一切指控。江青靜心聽了一會兒年輕同夥的訴說,翻起白眼瞪着王洪文。王洪文作證時,她大喊要去廁所,審判中斷一會兒後,王洪文未在法庭上重新露面,這時,江青那種當王當主子的態度忽然又閃現出來,她吼道:「他在哪兒?王洪文在哪兒?」作爲江青反鄧小平和周恩來活動的證據,張玉鳳寫的證詞在法庭上讀了,當檢查官宣讀張玉鳳寫的「四人幫」極力要挾毛的證詞時,江青坐得筆直,盯着前面、方正、白淨的面孔像一座雕塑。張玉鳳沒有到庭。

  毛澤東晚年的兩位年輕翻譯唐聞生和王海容出庭作證。這時,江青開始對她表現必須良好的許諾猶豫不決了,唐聞生說:「我們馬上就看透了『四人幫』的陰謀詭計。」江青擠眉弄眼,嘴撅得老高,歪着脖子,盯着天花板。王海容也發言說:「毛主席對江青很生氣。」江青喊道:「我要發言!」可是庭長沒有讓她說話。一九八○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江青大步走進法庭。她撫平衣服,理理頭髮,彎腰坐椅子上。每位公訴人和證人面前都放着一杯茶,而江青面前只有一排麥克風。公訴人一再聲明,江青要對劉少奇的「被迫害致死」和夫人被囚禁十二年負主要責任,每個證人都帶來一大批對江青不利的證據。

  證人中包括劉少奇的廚師郝苗,他曾在獄中呆了六年。「我要發言!」江青刺耳的聲音響徹整個大廳....「住口,江青!」一位法官喝道。「住口,江青!」六名法官異口同聲地喊道。公訴人拿出有利的證據。江青曾指使搜查了劉少奇和王光美的家,以尋找他們「犯罪」的材料。江青摘下眼鏡放在右手中一揮,打斷了江華庭長的話,她向法庭反問:「抄他們家值得大驚小怪嗎?告訴我,你們現在難道沒有抄過我的家?」她不顧一切地接着又說:「破四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