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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朱小華案,江澤民已經夠照顧朱熔基的面子了
 
2002年8月2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共十六大已經確定於11月8日召開。中國總理朱鎔基於8月25日啓程前往非洲阿爾及利亞、摩洛哥、喀麥隆和南非進行訪問,並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出席在南非約翰內斯堡舉行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

中南海手段太卑鄙

據《遠華案黑幕》作者盛雪發表文章報道,來自中紀委的消息,朱小華專案組已經接獲中南海「最高」指示,計劃在中共十六大召開之前,在中國總理朱鎔基於8月25日到9月6日訪問非洲的這段時間裏,對朱小華案作出一審判決。刑期是死刑或死緩。朱小華可謂命在旦夕。

朱小華從99年7月14日被「雙規」、遭關押以後,案情一直沒有進展,專案組無法查出朱小華被舉報與香港商人劉希泳合謀詐騙的罪證。但是,人一直關着。中紀委專案組更爲此案到香港取證搜查達三十多次。期間,總理朱鎔基多次過問此案,表示,不能製造冤案。

但是,後來中紀委專案組在朱鎔基出訪期間突然將朱小華案升級。2001年5月11日,專案組對朱小華正式實施刑事拘留。這一時間正是朱鎔基於2001年5月10日離開北京,開始訪問亞洲巴基斯坦、尼泊爾、馬爾代夫、斯里蘭卡和泰國五國期間。

你必須有罪

朱小華是原光大集團董事長,被公認爲是總理朱鎔基的心腹愛將。朱小華於99年7月初,被中紀委以與香港商人劉希泳合謀詐騙爲由「雙規」,自此失去人身自由三年有餘(有其它報道說,朱小華於99年7月23日被雙規,是錯誤的。99年7月23日是劉希泳被雙規的日子)。期間,香港商人劉希泳和原交通部副部長鄭光迪先後因此案被抓。鄭光迪案和劉希泳案已經先後在去年10月30日和11月2日開庭審理,但是始終沒有作出判決(已經嚴重超期)。消息人士認爲,這兩個案子的如何判決,刑期長短,要等待朱小華案的結局。

朱小華後被正式指控涉嫌受賄,案件已經於8月20日在北京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天就審理完畢。但是,並沒有當庭宣判。朱小華在庭上激烈抗辯,完全否認所有指控。朱小華的律師周振想和另一名律師也在庭上爲朱小華作了無罪辯護。朱小華並在庭上直指中紀委專案組對他誘供、騙供,執法犯法。

在此之前,有關方面曾經四次安排朱小華案開審日期,但是都因故推延。8月14日的第四次原定開審日期前,中紀委專案組及檢察院專門對朱小華及其律師進行「庭前輔導」,教授朱小華在庭上如何認罪;並要求朱小華的律師不能夠在庭上爲朱小華作無罪辯護,只能爲他作減刑辯護。但是,均被朱小華和律師拒絕。

希望恐落空

筆者在去年出版的《遠華案黑幕》一書中,曾經首次向外界披露,朱小華的獨生女兒朱蘊,因爲朱小華案的「困擾」「煎熬」,更因爲母親任佩珍的自殺,而引致精神失常。筆者在追蹤採訪此案中證實,朱蘊精神受到重大打擊,長時間情緒非常不穩定並極度憂鬱,但是並未失常。

筆者得到了朱蘊在母親任佩珍死後,向總理朱鎔基求救的一封信。信中她希望朱鎔基這位總理大人能夠出面,使長期被莫名關押的朱小華洗清冤屈,重獲自由。但是,至今朱小華被關押已經三年多,並一步步升級爲拘押、逮捕、起訴、開審。

筆者現把朱蘊寫給總理朱鎔基的信摘錄如下。由此可見朱小華與朱鎔基關係非同一般,以及中國的司法是何等黑暗。

我已失去了母親,別讓我再失去父親

呈:朱鎔基總理

朱爺爺:

我是朱小華的女兒,12月9日,一直在美國陪我讀書的母親因父親的事久拖未決,加上各種傳言困擾,精神崩潰竟然辭世走了。我父親在北京接受審查已一年半時間了,我們一個幸福的家庭在這一年半時間裏竟家破人亡至此。

我父親朱小華的經歷很簡單,三十歲以前下鄉在黑龍江兵團,我就出生在黑土地上,七九年回城後一直在人行系統工作到九六年調到光大。國家的改革開放和您的任人唯賢給了我父親機會,他是個知恩圖報的人,從我懂事開始,他就一唯(原文如此,應爲:味)的工作、工作,很少顧及家庭,很少照顧我這個女兒。

在人民銀行工作時,他一心一意,想把人民銀行搞成真正的中央銀行;到光大以後,他又全情投入,想讓光大真正與世界接軌、能與世界前50強跨國集團平起平坐。工作幾乎是他的生命,工作幾乎是他的全部。

九九年七月我暑假回香港,偷聽父母通話中聽到我父親竟然被關押審查的消息,我實在不能相信,更不能理解。

我在美國讀書,常常從美國的報章上看到中國官員腐敗的消息,作爲一個在外讀書的華人子弟,常爲此感到臉上無光。國家提倡反腐倡廉,我們是支持的。但,我絕對不相信我的父親會是一個這樣的人。父親的知恩圖報和理想主義色彩,是他幹事的時候衝勁太足,得罪人甚至犯錯誤,但他決不會是一個謀私利、搞腐敗的人。我和我母親雖然不能理解,但仍相信,組織、政府會公道的對他,時間是(原文如此,應爲:會)清洗一切。

朱小華與朱鎔基關係非同一般

但時間太長了,父親失去自由接受審查已快一年半了,什麼事情也應查個水落石出了,福建的遠華案這麼大、這麼雜也沒有這麼長時間。一年半時間對我和我母親來說太長、太長了,每分鐘都是困擾,每分鐘都是煎熬。

國內搞廉政,海內外都支持,但廉政要講法、用法,不能得了廉政失了法,怎麼可以把一個人關押一年半而不作結論,不向其家人作出交代呢?

懲治腐敗目的是教育幹部要清廉,我父親已被關押了一年半了,現在更是家破人亡,即使我父親無意中做了什麼錯事,得到的懲罰也已夠大、夠多了!無論對我父親、無論對其他幹部起到的教育作用也應該已夠了。

父母的事我知之不多,但我想我應該有權利對我父親視之高於一切的國家提出一個簡單的請求:我已失去了母親,別讓我再失去父親。

您是我父親內心中最最敬重的領導,也許我父親曾使您失望過,惹您生氣過,但我相信您會認同他的人品,他的本質是不差的,求您幫我們一下。

朱蘊敬上(簽字) 二00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知道與不知道沒有區別

從現在到朱鎔基訪問歸來也不過十天時間。目前無法求證朱鎔基行前是否知道將對朱小華作出一審判決的決定,可是,他知道與不知道又有什麼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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