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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慶是偷稅漏稅還是沒偷(頭兒)睡漏(摟)睡?
這樣的標題寫點什麼,一直沒有下筆,也不知道從何下手,無資料可寫,只是憑感覺想到這樣的一個標題,使我感到意外的是筆沒有下手,案子的進展倒比我的筆還快,今天打開電腦的網,翻開報紙的新聞,劉曉慶的私人住宅拍賣了,動作好快,拍賣起成套成套房子比我下筆寫一篇帖子的速度還要快。 誰說中國人辦事效率不高,誰說中國人辦事喜歡拖拖拉拉,這不是嗎,中國人辦起拍賣私家財產這樣的難事比我下手寫幾百字的評論都還快,外國西方人要是辦這樣的事情不說要得幾年,調查了要調查,覈實後還要覈實,謹慎又謹慎,就怕搞錯,那是一個人的私產呀,私產在西方人的世界裏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呀,你要是搞錯了,誰也背不了侵犯私產的責任,中國倒好,這些調查覈實倒快得很,從發案到現在也只上百天樣,這樣大的事情都搞定了,所以能說中國人辦事效率不高嗎? 今天看到劉曉慶的私產被人賣了,似魚刺哽喉嚨,吐出來不知道能吐點什麼,怕把胃吐壞了,不吐出來心裏不舒服,在胃裏又怕把胃給變酸了。本來這個案子已經到了賣私產的地步,再用這個標題沒有意義,反正沒有用過,還是用原先想的標題吧《劉曉慶獄中喊冤:私產未經法院裁定被強行拍賣,國家在違法!》。 劉曉慶的案子前幾天看過中央電視臺的訪試用談節目,北京市負責管理此案件的一個檢察官員,他好像說案子偷稅漏稅是多少,還不確切,因爲劉曉慶的偷稅漏稅從時間上來看還有一個怎麼劃分的問題,而且這幾年的財務帳表好多被劉曉慶公司的人給廢了,報紙上開始報道的只有195萬元,但不知怎麼地沒有隔幾天一下子又報道到了1400萬元,這中間相差那麼大的數字,不知道又是什麼原因,中國的報紙都是統一口徑的,第一次報道是近200萬元,應該也是經過首長們批准的數字,才沒有隔幾天,怎麼第二次的數字一下子到了上千萬元呢,這是不是又經過首長們的過目呢。是開始沒有清查出來,過幾天后又發現了新的偷稅漏稅呢,還是什麼別的,這數字好像是變戲法,說變就變。 簡單的一個新聞,就那麼幾句話,而且這個新聞幾天之內的數字就是天壤之別的,聽不到任何其他的聲音,只能聽到的一種聲音,可是,案子還沒有正式判,可是人家的私產就在那裏給人賣了,劉曉慶有沒有什麼叫冤的辨解之詞沒有,作爲老百姓的我一點也聽不到,只聽到一面之詞,這一面之詞好像是隨便說多少就是多少,哪一筆漏了多少稅,哪一筆又是如何都沒有給說明,就是說明了,我看也是可以現編現演,反正這是中國幾十年的通病的,一個人被打倒了,想怎麼樣的給安罪就安罪吧。現在說劉曉慶是偷稅漏稅三千萬也可以,說劉曉慶是四千萬也可以,說劉曉慶是二千萬也可以,爲什麼在人家還沒有正式判案子定罪的情況下就給賣了,看來是某些人等不及了,看來是某些人要過年裝到腰包的錢等不及了。 說賣就賣了,就這麼簡單,給我的感覺怎麼就象是某些人打着國家的牌子,在進行着一種強盜式的搶劫樣,既然人家是偷稅漏稅,爲什麼就不能等到給人家定罪後再來拍賣就不行嗎?還怕那些房子能偷偷的偷渡跑到美國不成?爲什麼在中國總是這樣的草草了事的快,當年發生的長城集資案的主犯沈太福,案子還沒了,人就被殺了,殺人比調查案子還要快,殺了就一了百了,殺了就可以隱藏好多的祕密,殺了就可以滅口,免得某些人整天坐臥不安。廈門遠華案也是的,人家的主犯還在加拿大,應該說案子根本就沒有完了,可是案子還沒有了,好多人都已經做了冤魂,殺人一了百了,管他主犯在哪裏呢,殺了萬事大吉,曉得這樣大的案子要是萬一把某些人牽連進去了真是夜長夢多,不是說廈門案子牽涉到有些高官嗎?爲什麼這些傳言在沒有殺人之前出來給百姓作個交待人都已經成了鬼呢。 八十年代的劉曉慶演的電影好多都看過,因爲那個時候沒有多少電影可看,那個時候的人們盼望看一場電影就象是盼望過年一樣難。在八十年代過來的人至今叫人談起的電影,又有幾部能離開劉曉慶呢。應說老實話對她演的好多角色不太感冒,總認她是做作的多,演技不怎麼樣。演的戲不欣賞,倒對她在現實中扮演的現實角色更欣賞,她現實中的人比她演的戲出彩多了。八十年代在人們思想還剛剛走出封閉的思維時,劉曉慶那個時候就敢於最先離婚,那個時候的人們對於離婚這樣的行爲總是與道德品質相聯繫的,那個時候的全國民衆都在談劉曉慶作風生活有問題,沒有幾個人認爲劉曉慶的品質高尚,作爲一個女人來說處在這樣的漩渦中心,敢於率先做這樣的事,我欣賞。可以說劉曉慶的離婚帶動了中國人對離婚這個問題不再作爲品質掛勾的聯想了,離婚不再是人們的緊箍咒了,可以說劉曉慶功不可沒,想想劉曉慶給全國好多的民衆摘掉了離婚等於道德品質有問題的相聯繫的緊箍咒後,許多人在享受着解除婚姻的痛苦時,當初有多少人在罵她劉曉慶呀。 八十年代的劉曉慶在她演電影的事業高峯時期,又出人意料的寫出了一本個人自傳《我的路》,當時我的路中的一句話:「做人難,做女人難,做名女人更難」是整個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成爲中國人的口頭談。劉曉慶的這本自傳《我的路》可以說給當時的許多年青人激勵成才起到了鼓舞作用,許多年青人對於劉曉慶敢於追求個人幸福,個人奮鬥津津樂道,劉曉慶第一次是作爲名人敢於說出心中的苦悶,也是對當時宣傳的什麼社會主義新生活幸福給予有力說NO,很多人以劉曉慶爲榜樣,走出逆境,靠個人奮鬥自學成才。劉曉慶是自從1949年後名人中第一個以第一人稱寫自傳的人,她是開創了名人寫自傳的風流的鼻祖,後來的趙忠祥,倪萍等當時哪一個敢作那樣的想,後來的楊瀾,白巖松出自傳哪一個不是在劉曉慶闖出了這條路後才敢動筆寫書的。 正當劉曉慶的電影在中國無人能比時,正當她的個人自傳《我的路》也是在中國銷量賣得很好時,就憑這一本自傳劉曉慶還被吸收爲當時的中國作協會員,這是許多人當專業作家夢寐以求的,劉曉慶用她的勇氣和自信輕而易舉的得到了。劉曉慶應該是滿足了,可是劉曉慶是個不滿足之人,她又率先做出了下海,不吃國家大窩飯,自己砸掉鐵飯碗,這又是新中國後演員裏最先走這一條道路的人了。這一條道路開創了中國演員走自己養活自己的自由之業之路,再也不靠國家養着,再以不往國家的那個鐵飯碗裏面鑽,這使得中國的演員走出了一條自己不同於前人的道路,沒有劉曉慶的這些舉動,中國的演員們也許現在還沉浸在國家體制裏面寄養着。 劉曉慶這些年靠自己個人奮鬥着,不去傍大款,不去傍高幹,不去像某些長得有點顏色的人找個靠山,不像某些演員有後臺,所以劉曉慶每次運動來臨時,總是成爲槍打出頭鳥的靶子,成了某些人的眼中釘,這一次又被人當練槍的靶子在使了,劉曉慶你爲什麼在中國不知道這些道理,你爲什麼不找個高幹的人做你的靠山,你要是找到了這樣的人,不就可以在大樹底下好乘涼,不管遇到什麼風吹雨打,就象那個總在唱革命歌曲的某某某多好,遇到那麼大的事情還不是好好的。 我本來是最鼓吹中國要走法制之國的道路的人,我也是最願意看到中國走入一條以法治國的良性循環的道路上去的,不管什麼人違法,都應該受到法律的懲治,不管是劉曉慶好,還是其他的什麼人好,可是對於這次糾出劉曉慶來我總覺得是做槍靶子使,總覺得不是那麼一回事的,總覺得做秀的成分在表演,是一場典型的人治,就象我看到的處置成克傑,胡長清,陳希同那樣的,只是一個人治的犧牲品而也。等到劉曉慶的稅案告一段落,等到劉曉慶做了某些人的人治政績犧牲品後,中國的稅案又復回到原樣的。 劉曉慶,你扮演的每一場電影或者電視角色,我都認爲你是在表演,是演戲,沒有想到最後你成了道具,被某些人把你當道具,他們把你當道具在表演了,這真是劉曉慶的悲劇。如果不改變人治,劉曉慶這樣的表演悲劇在中國還會發生,今天是你在看別人的表演,說不定觀衆席中的你明天就會要出演主角了。 寫於2003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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