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紀元華府日報記者吳芮芮報道) 繼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一案(以下簡稱訴江案)的原告律師Terri Marsh委託當地律師於9月29日向美國聯邦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法院提交了針對法官於9月12日決定的進一步申訴法律文件後,法官回應,決定於10月7日9點半開庭進一步聽取律師陳述。

2003年9月29日的進一步申訴文件包括6份材料,要求法官允許在原訴狀中增添新的陳述和證據,要求法庭重新考慮給江澤民元首豁免權的問題。法官將就原告律師的兩點請求聽取意見,並作出有關決定。據訴訟程式,法官這一次做決定沒有截止日期,可能當天,也可能以後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