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強調,在過去的四年中,江澤民發動了一場對「真善忍」的迫害,對上億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範圍涉及到60多個國家與地區,直接毀壞了千千萬萬人的健康與幸福。更重要的是,江澤民不僅迫害了法輪功,而且通過迫害和誹謗法輪功,迫害和欺騙着全世界所有的人,直接摧殘了人類對崇高道德原則的追求,迫害了人類倖存的良知──其對整個人類社會的傷害,無可估量!
文章指出,目前,海外的法輪功學員正在將這迫害人類的江澤民訴諸法律。然而對江的審判決不能僅限於人間的法律與法庭,因爲法律只是伸張正義的形式之一。人類社會中同時存在的,還有人心和道義這兩種更爲強大和恆久的正義力量,而人心的法庭和道義的法庭對正義的褒揚、對邪惡的審判,其巨大影響和作用更不可估量。
文章列舉了江澤民必須受到公審的八大罪狀:
一、爲了個人爭權奪利的政治需要,藐視人命,以謊言欺騙和媒體控制封鎖薩斯疫情,導致了薩斯的蔓延,威脅到全中國、全世界人民的生命安全與經濟發展。
二、 出於一己之私、小人妒忌之心,毫無理智地發動對法輪功─一個廣受歡迎的關於「真善忍」的教導的瘋狂攻擊與誣衊,與人類對崇高道德原則的追求爲敵,誹謗天法,摧殘善良;與上億人民爲敵,一夜之間將中國推入罪惡的深淵,把人民投入邪惡的迫害之中。
三、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羣體滅絕」的國家恐怖主義,致使數以千萬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致使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株連,全中國人民受到謊言誣陷的「洗腦」。
四、以欺騙和投機爲手段,踩着六四的鮮血,將國家主席的地位竊爲己有之後,不但不思爲國爲民謀福利,反而發動對「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的迫害。以權代法,先定罪後立法,玩立法機構於掌股;侵犯人權,未審判先施刑,視人民生命如草芥;結幫亂黨,出臺打壓政策,把人民政府變爲鎮壓機器。
五、爲了維持鎮壓,在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無數本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國人(上至政府官員、工作人員,下至街頭百姓)拋棄良心,協同誣衊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羣衆,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無可洗刷的道義污點。
六、把個人意志和私利凌駕於國家和人民利益之上,花費上億人民幣買專機、修故居,利用職權將兒子提拔爲中科院副院長,在中國電信產業上大做權錢交易,據國家資產爲己有;利用其獨裁者的地位,動用四分之一的國民經濟作爲其迫害法輪功的財力 (將鉅額資金用於:組建全國範圍的610組織和關押洗腦基地, 持續地動用全國媒體進行鋪天蓋地的詆譭宣傳和造假,使用大量的軍隊、警察、監獄等國家機器和司法、外交、文化、科技、教育等多種手段,監控、抓捕、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以及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干擾,等等〕,將這些來源於中國人民的血汗錢、納稅生產、海外投資的資金連同強加於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罰金,用來迫害億萬無辜人民和摧毀人們對「真善忍」的信仰。不僅直接給中國人民生活和國家經濟運作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和嚴重後果,也將熱心經濟發展的海外自由社會捲入了這場對真理和信仰的血腥迫害。
七、爲了維持鎮壓,通過世界各地的中國使領館,在海外向全世界人民進行欺騙宣傳,煽動人們遠離甚至仇恨法輪功這一關於「真善忍」的教導;用外交、政治、經濟和商務的壓力,竭力阻止法輪功的傳播和各國政府、媒介、團體甚至個人對法輪功的支持;並大量利用特務和欺騙手段,對海外法輪功活動進行干擾,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侮辱,把迫害的黑手延伸到民主國家,直接危害着當代的民主體制與未來的價值走向;
八、爲了逃避國際社會對其惡行的揭露和譴責,不惜以國家政治經濟權益、鉅額經濟援助、甚至國土爲代價,換取他國對迫害的沉默,給國際社會良知留下道義污點。
文章最後強調,江澤民發動的這場可恥的迫害,以其對無辜法輪功修煉民衆的殘酷鎮壓、 對教導人們追求「真善忍」的法輪功的誣陷攻擊和對中國以及全球衆多政府、官員、團體威逼利誘,從而直接毀壞了全球億萬人的健康幸福、陷衆多原本無辜之人於不義;更直接摧殘了人類社會的基本道義與良知,從而使全球每一個人都成爲其惡毒迫害的實際受害者。因此,全球每一個人、每一個團體、每一個政府都應該及時了解江澤民在這場迫害中對他們的欺騙與傷害,每個人都有權將江澤民押上人心法庭,對江澤民進行良心、道義、法律的大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