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九七年迴歸後,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文的規定,就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國家政權及竊取國家機密,以及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等行爲進行立法,經過諮詢各界意見後,起草了「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由於今年三月中香港爆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羣(SARS)疫症,社會各界將注意力集中在對抗疫情方面,沒有充分時間討論國安條例草案,當港府計劃於七月九日就國安條例進行二讀或三讀通過時,引起香港各界及國際社會的關注。香港人權組織、新聞界、宗教、法律界、教育界及專上學生等四十五個團體,組成了「民間人權陣線」,號召市民在七月一日迴歸六週年參加大遊行,反對港府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結果有五十萬市民響應,完全出乎主辦團體及港府的預料。
爲了回應五十萬市民上街遊行的訴求,行政長官董建華與政府高官及行政會議成員於七月五日召開記者會,宣佈將如期於九日在立法會二讀國安條例草案,但當局對三項具爭議性的條文作出大幅修訂,包括取消本地組織從屬中央禁制組織的有關條款,加入公衆利益作爲非法披露官方機密資料的抗辯理由,以及警方須得法庭搜令,方可入屋搜查。
儘管港府在國安條例立法方面作出讓步,但並未獲得上述四十多個團體的接納,他們認爲港府作出修訂,不足以釋除市民疑慮,要求港府延後或擱置有關的立法,讓市民有更多時間討論。
民間人權陣線發言人蔡耀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港府未能正視五十萬市民上街遊行的訴求,強行於七月九日就國安條例草案立法進行二讀,這是漠視民意,是測試市民容忍的底線。
他說,如果港府仍堅持要通過國安條例,只會激化民衆的抗議力量,他們不排除再發起更大規模遊行活動,最終迫使港府擱置有關的立法。
另外,香港記者協會、民主黨及多個宗教團體,都表示反對港府倉促於七月九日就國安條例立法進行二讀。他們爲了表達對港府堅持立法的不滿,並號召會員於九日到立法會抗議。香港學者認爲,雖然港府對國安條例進行三項修訂,但由於正值民怨高漲之際,加上中央政府表明沒有爲國安條例立法設下限期,如果港府無視五十萬市民上街遊行的訴求,仍堅持如期於九日就國安條例立法進行二讀,此舉只會加深市民的不滿情緒,可能會導致社會變得不穩定,甚至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