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輪功修煉者(法新社)
「羣體滅絕罪」正把江澤民推上美國聯邦法庭、法國法庭和瑞士的法庭。
審判江澤民正在以一場全方位的立體行動進行,這是一場正義對邪惡的大會審,面對江澤民所發動的對人類基本道德、良知、人權和生命的迫害,必須在道義、人心和生命的大審判中全面地討回公道。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訊,8月9日,據英國法輪功學員報導,他們準備對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爲進行起訴。
在過去的四年中,江澤民出於私慾,妒忌,發動了一場對上億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英國法輪功學員也是這場迫害的直接受害者。
倫敦法輪功學員朱寶生的妹妹朱寶蓮因拒絕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在2000年12月15日在北京被抓。2001年8月被判刑4年。從2000年12月到2001年8月,8個月的拘留中,不準任何親屬探望她;被判刑之後,家人也不知她被關在何處。直到2002年1月才得知她被關在北京女子監獄,至今仍關在獄中。
倫敦城市大學的博士後研究員謝爲國博士的未婚妻朱永潔因煉法輪功,就在她要前往英國與未婚夫團聚的一週前2002年11月4日被捕。她被抓之後,家人都不知她的下落。後經過英國法輪功學員往北京的監獄,拘留所,勞教所打電話查詢才知道她被關押在北京大興女子勞教所。在沒有任何拘留證明,沒有開庭的情況下,她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而關押她的唯一理由就是她煉法輪功。還有很多英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案例將在起訴時公佈。
江澤民必須受到公審的八大罪狀:
一、爲了個人爭權奪利的政治需要,藐視人命,以謊言欺騙和媒體控制封鎖薩斯疫情,導致了薩斯的蔓延,威脅到全中國、全世界人民的生命安全與經濟發展。
二、 出於一己之私、小人妒忌之心,毫無理智地發動對奉行「真善忍」的法輪功的瘋狂攻擊與誣衊,江與人類對崇高道德原則的追求爲敵,與上億人民爲敵,把人民投入邪惡的迫害之中。
三、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羣體滅絕」的國家恐怖主義,致使數以千萬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致使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株連,全中國人民受到謊言誣陷的「洗腦」。
四、以欺騙和投機爲手段,踩着六四的鮮血,將國家主席的地位竊爲己有之後,不但不思爲國爲民謀福利,反而發動對「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的迫害。以權代法,先定罪後立法,玩立法機構於掌股;侵犯人權,未審判先施刑,視人民生命如草芥;結幫亂黨,出臺打壓政策,把人民政府變爲鎮壓機器。
五、爲了維持鎮壓,在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無數本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國人(上至政府官員、工作人員,下至街頭百姓)拋棄良心,協同誣衊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羣衆,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無可洗刷的道義污點。
六、把個人意志和私利凌駕於國家和人民利益之上,花費上億人民幣買專機、修故居,利用職權將兒子提拔爲中科院副院長,在中國電信產業上大做權錢交易,據國家資產爲己有;利用其獨裁者的地位,動用四分之一的國民經濟作爲其迫害法輪功的財力 (將鉅額資金用於:組建全國範圍的610組織和關押洗腦基地, 持續地動用全國媒體進行鋪天蓋地的詆譭宣傳和造假,使用大量的軍隊、警察、監獄等國家機器和司法、外交、文化、科技、教育等多種手段,監控、抓捕、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以及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干擾,等等〕,將這些來源於中國人民的血汗錢、納稅生產、海外投資的資金連同強加於法輪功學員的非法罰金,用來迫害億萬無辜人民和摧毀人們對「真善忍」的信仰。不僅直接給中國人民生活和國家經濟運作帶來了沉重的壓力和嚴重後果,也將熱心經濟發展的海外自由社會捲入了這場對真理和信仰的血腥迫害。
七、爲了維持鎮壓,通過世界各地的中國使領館,在海外向全世界人民進行欺騙宣傳,煽動人們遠離甚至仇恨法輪功;用外交、政治、經濟和商務的壓力,竭力阻止法輪功的傳播和各國政府、媒介、團體甚至個人對法輪功的支持;並大量利用特務和欺騙手段,對海外法輪功活動進行干擾,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侮辱,把迫害的黑手延伸到民主國家,直接危害着當代的民主體制與未來的價值走向;
八、爲了逃避國際社會對其惡行的揭露和譴責,不惜以國家政治經濟權益、鉅額經濟援助、甚至國土爲代價,換取他國對迫害的沉默,給國際社會良知留下道義污點。
起訴、公審江澤民人心所向、勢在必行。